廣州欲出重拳 120平方米房子視同豪宅要多交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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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5日 18:53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契稅或會翻倍-營業稅也要多交-一買一賣多付1萬多元-110多平方的“臨界房子”將熱銷 本報訊 記者 趙燕華 報道:購買單套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今后很有可能要“享受”豪宅的契稅“待遇”———要翻倍多交9000元以上!而且,日后“轉手”時,營業稅也可能要多交一筆。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昨日透露,廣州市日前已向省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在計征商品住宅交易契稅時以面積作為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界定標準。按照該建議,購買單套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市民可能須按照別墅的標準繳納房價3%的契稅。以全市一手住宅均價5000元/平方米左右計算,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要多交9000元以上稅費。 購房契稅相差一倍 據了解,國家七部委下發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在稅收方面,對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給予優惠政策支持。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這一政策,對商品房交易中的契稅繳納具有很大的影響,因為購買非普通住宅,需交付的契稅是3%,比購買普通住宅高一倍。 隨著收入的不斷升高,近年廣州市民對舒適住房的需求不斷增大,不少四五口人的家庭會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住宅,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戶型也越來越大。有房地產專業人士表示,廣州一手住宅中120平方米以上的單位約占市場總貨量的四分之一,而且比例在不斷增大。去年廣州一手住宅供應量達到72825套,120平方米以上的單元粗略估計有1.8萬套。 界定兩類商品住宅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人士昨天表示,在住宅交易中之所以僅按這兩種類型征稅,是因為除了別墅可以明確界定為豪宅或是高檔住宅外,對其它的住房,其售價主要視所處區位而定,很難分清普通住宅與豪宅的區別。 例如,現時老城內的商品房,不帶裝修的毛坯房,單價普遍已達7000-8000元/平方米甚至更高;而在番禺或是芳村區、黃埔區,4000多元/平方米的已是裝修得相當不錯的房子。這位人士稱:“顯然,目前在廣州市房地產市場中,以售價作為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征收契稅標準是不太合理的。” 因此,在廣州市向省有關主管部門提交有關貫徹國家七部委《意見》的實施細則時,建議以住宅的單套面積作為界定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主要標準—————購買單套面積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繳交1.5%的交易契稅;購買單套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與購買別墅同等待遇,須交納3%的交易契稅。 房管局解釋:“其實契稅繳納的標準未發生變化,當年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文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仍在執行。廣州市只是按國家要求對兩類商品住宅作出界定,估計省里會考慮采納廣州的意見。” 樓市結構可能大變 廣州市房地產業界普遍認為,僅以面積作為普通住宅與豪宅的界定標準,政策一旦施行,將對廣州的住宅產品開發結構與市場結構產生重大影響。買家市場將因此進一步細分,市場的中小戶型住宅供應比例將會大幅增加。 行家指出,當大戶型單位“享受”別墅的交易契稅“待遇”后,將有部分買家因此也將重新確定置業標準。非常現實的開發商也將調整產品結構,對目前市場上在售的“超標”大戶型單位的售價適當調低。將來110多平方米的房子供應可能增加。 營業稅也要多一筆 又訊根據此前國家七部委公布的穩定房價新政策,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換言之,120平米“榮升”為“豪宅”之后,即使2年以后賣出,也要多交一筆差額營業稅。假設以5000元/平方米購入120平方米的住宅,房價是60萬,按照別墅的標準征收房價3%的契稅,就要多交9000元;當2年后以70萬轉手,就要征收價款差額10萬元的5.5%營業稅,即5500元,所以一買一賣就多交1.45萬元。 今天早上,房地產專家韓世同接受本報采訪認為,有關新政策中,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現在所有措施幾乎都是對準消費層面,靠打壓需求的策略應審慎。即使要通過稅費杠桿抑制高檔住宅,引導住房建設與消費,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就廣州而言,以市民的收入和對舒適住房的普遍需求,就應放寬到150平方米以上”。 韓世同指出,在時下開發的樓盤,120平方米的房子一般是三室兩廳(客廳、飯廳),可以滿足一家三口的需求,但如果有老人的四五口人的家庭,都會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住宅,而買這種住宅卻被迫按別墅論處而課以重稅,難免給人以“搭車漲價”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