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彪案庭審進入第四天 貪污行為逐一過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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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0日 14:52 瀟湘晨報 | ||||||||
本報郴州訊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上指控被告人李樹彪的14起貪污行為,是李所涉犯罪的重點部分。但昨日在對貪污部分的舉證、質證時,控辯雙方并未“交火”。雙方倒是在被告人李樹彪購置的房產與車輛的細節問題上“糾纏”了一番。李樹彪要求對房產與車輛重新鑒定價格的要求未獲同意。 昨日,法庭對公訴方指控被告人李樹彪的涉嫌貪污部分進行了舉證、質證。
2003年7月底8月初,被告人李樹彪“賭運奇差”,想扳本,又難以弄到賭資。絞盡腦汁后,他靈機一動,何不從自己當主任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想點辦法呢?據指控,2003年8月5日,李樹彪以虛假的“郴州市信息市場管理辦公室”的單位名稱,編造該單位集資建房的理由,用私刻的“郴州市信息市場管理辦公室”的印章,偽造借款資料,指使無業人員郭振宇冒充借款授權委托人,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興管理部騙取政策性住房資金個人住房委托借款420萬元。隨后,李樹彪將420萬元轉入吳明丁提供的銀行賬戶上,轉往澳門豪賭。 從2003年8月5日至12月25日4個多月的時間里,李樹彪編造了14起各單位集資建房的理由,騙取政策性住房資金個人住房委托借款5667萬元,用于到澳門賭博。 公訴方指控,這14起騙取資金過程,足以證明被告人李樹彪構成貪污罪。在公訴方的舉證、質證及說明過程中,被告人李樹彪的辯護律師只是簡單明了地表示了異議,并無多余的話。 至昨日下午,控辯雙方才發生正面“交火”,焦點一是購物時間,二是價格多少。 公訴方指控,在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間,被告人李樹彪在尚有大量貪污款未歸還的情況下,在廣州購置了377.9342萬元的房產及車輛,以他人的名義登記產權的有331.8592萬元。 此時,辯護律師闡明了觀點:這些房產及車輛的購置時間應為2003年6月18日前,而不是在2003年8月以后,而且房產及車輛的價格認定值得懷疑。 公訴方立即請出了司法會計鑒定員。辯方律師隨即進行了詢問,表示了異議。被告人李樹彪表示希望對價格進行重新鑒定,但審判方認為他提出重新鑒定的理由不充分,沒有同意。 至昨日下午6時休庭時,法庭調查仍未結束。 特派記者 袁名清 實習生 蘇確 相關報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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