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債另辟蹊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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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3日 00:27 中華工商時報 | ||||||||
集團財務公司成為銀行間債市發債主體 5月11日,央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其中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從6月1日起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金融債券。有關人士認為,這為企業募集資金開辟了一條新通道。
發行企業債一直是企業融資一條重要方式。但中國企業債發展滯后,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截至2004年11月,企業通過股票市場籌資1273億元,通過債券融資245億元,企業債券融資僅為股票融資規模的1/5。 我國現行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頒布于1993年。雖然,從2001年起,新修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將要推出的消息一直在坊間流傳,但直到目前,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的仍然是審批制。5月11日,央行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服務于企業集團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發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企業集團的資金需求,起到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資產結構的作用。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王國剛12日告訴本報記者,《辦法》的發布是件好事,但也是件正常的事,因為早該這么做。 事實上,在“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允許財務公司發債。但是之前沒有任何部門明確過財務公司的發債渠道,財務公司發債事實上形同虛設。 “為什么要從財務公司入手,來解決企業債發展滯后的問題是有原因的。”人民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12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因為財務公司不是一般的企業,它的成立需要通過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審批,而且其如何使用資金也需要接受監管機構監督。如果是企業直接發債,募集到的資金如何用使又是企業內部的事,由企業自行決定。而企業集團的財務公司作為一個金融機構,雖然籌集到的資金可以給企業集團使用,但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同時受到有關部門的監督,這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比由企業直接發債等于多建立了一道防火墻。”趙說。 來自于銀監會網站上的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共有63家。記者同時注意到,按照銀監會的有關文件,設立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而央行發布的《辦法》規定,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債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億人民幣。這意味著,符合條件,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募集資金的企業財務公司的數量將少于6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