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確認黑龍江原政協主席韓桂芝涉嫌受賄800萬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2日 06:50 京華時報 | ||||||||
檢方第一次審查起訴前確認涉案金額 本報訊 (記者 王陽) 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經濟犯罪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記者昨天獲悉,4月底,該案被正式移送北京檢方進行第一次審查起訴,初步認定韓桂芝涉嫌受賄800余萬元。
韓桂芝的罪行一旦被檢方審查認定,將成為繼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原市長王慎義之后,在京受審的第3位黑龍江省高官。 記者獲悉,今年3月,中紀委將韓桂芝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移送北京做最后的“定性定量”處理。北京市檢察院接到這一任務后,派出市檢一分院的反貪強將,提前介入韓桂芝案的清查工作。4月底,經過一個多月的封閉審查后,專案組將韓桂芝本人及相關證據材料移轉給檢方,由后者正式展開第一次審查起訴。 據中央民族大學田小穹教授介紹,“移送審查起訴”是一個法律術語,這標志著韓桂芝案已經正式從紀律檢查層面進入司法處理階段。據他介紹,依照法律規定,檢方有2次審查起訴的權力,時間均為1.5個月。第一次審查起訴期限屆滿后,認定證據不足的,檢方還可以將其退回補充偵查。而在第二次審查起訴期限屆滿后,檢方將必須做出“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 -人物簡介 韓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1968年起,在大興安嶺林區工作。1988年,韓桂芝回到哈爾濱,先后任黑龍江省監察廳副廳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等職務。2004年2月,韓桂芝被中紀委來人帶走,3月份被“雙規”。10月,中紀委給予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