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礦務局利用企業改制逃廢電費2.55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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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2日 07:01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企業改制過程中一方面逃廢國家巨額電費;另一方面卻以股權重獎企業領導,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圖片來源:人民日報)許澎/繪 企業改制過程中一方面逃廢國家巨額電費;另一方面卻以股權重獎企業領導,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 本報記者李同欣 3月21日,記者撥通湖北黃石市供電公司的電話,副總經濟師、營銷部主任柯國勤接受
借改制賴掉2.55億元巨額電費 改制后的礦務局成空殼企業,供電公司成了“冤大頭” 2003年11月28日,《黃石礦務局改革方案》得到市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其思路是對黃石礦務局實行有效資產重組,按照法人代表持大股、經營管理層控股、國有資產參股的原則,組建黃石工礦(集團)公司。黃石礦務局保留企業名稱,承擔歷史債權債務,處理遺留問題,讓集團公司輕裝上陣。 記者從這個改制方案的細則中了解到,礦務局所有具有造血功能的企業和有效資產全部劃歸新組建的工礦集團,其余企業采取關、停、并、轉、出售等形式,全部退出國有序列。改制后的黃石礦務局,實際上只是一個空殼,所謂“承擔歷史債權債務,處理遺留問題”也只能是一句空話。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名存實亡的空殼礦務局,卻要償還所欠的2.55億元電費。瞞著供電公司進行的這一安排,使供電公司這個最大的債權人成了局外人。 乘重組大獎企業領導1180萬元 理由:前幾年礦務局的負債有所減虧,而且下一步還要靠這些人來干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個改制方案一方面千方百計逃廢國家電費,另一方面卻重獎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層。 以股本設置為例,黃石工礦(集團)公司股本設定為1780萬元,企業法定代表人持大股。其理由是按照礦務局1999年至2002年減虧3455.35萬元的10%—20%,共計690萬元,對礦務局現任法定代表人以相對控股股權獎勵,加上個人出資的10萬元,法定代表人共控股700萬元,占到總股本的39.32%。除法定代表人外,經營管理層的48位股東,共持股480萬元。全部加起來經營管理層共持股1180萬元,占總股本的66.29%。 對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層設定如此高的獎勵,市有關人員的解釋是,前幾年礦務局的負債有所減虧,而且下一步還要靠這些人來干。這些獎勵是必要的。 一些職工則對改制方案中巨額獎勵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層表示不理解,認為獎勵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他們說這幾年企業之所以能夠減虧,一是礦務局從1999年至2002年新欠了8411萬元的電費,如果依法繳納電費,不僅不會有4年來3455萬元的減虧成績,而且還增加4000多萬元的虧損。如此,還能給他們領導1180萬元的持股獎勵嗎?二是這幾年煤炭價格上漲的幅度大,原煤價格由原來的每噸100多元漲到300多元,這怎么能說是他們的功勞呢? 用手段欠費跟企業沒了關系 市經委:欠下電費數額大,只能做掛賬處理 黃石供電公司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他們是在礦務局改制完成后,才得知2.55億元巨額電費被掛了起來。他認為,礦務局改制將現有的優良資產,包括能正常開采的各大礦山改制重組成新的企業,而對所欠國家的巨額電費未妥善處置,此舉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企業改制的相關規定,是惡意逃廢電費債務的行為。鑒于這種情況,供電公司才決定采取停限電措施以催收電費。 2004年10月21日,黃石工礦(集團)公司在收到供電公司關于“采取停限電措施”的通知后,立即向黃石市政府請示,稱黃石礦務局累欠的巨額電費是歷史原因造成的,企業改制后,該項債務仍留在礦務局是合理的。接著,黃石市政府有關部門出面進行協調,阻止了供電公司對黃石工礦(集團)公司的停限電措施。 供電公司對國家資產如此流失,自感責任重大,因此并沒有放棄通過其他辦法解決巨額電費被逃廢的努力。黃石市供電公司有關負責同志拿出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電費回收工作的通知》給記者看,該通知指出,近年來,湖北省用電欠費呈不斷攀升之勢,已影響電力企業的正常生產運營;通知要求對長期拖欠電費、信譽差的用戶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對拒不履行欠費歸還協議而惡意拖欠電費的企事業單位,可依法強制直接劃賬;通知還特別強調,要堅決制止企業借改制、重組之機,惡意拖欠電費或逃廢債的現象。 作為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領導的黃石市經濟委員會周主任,代表市里對記者談了他們的看法,黃石礦務局是2001年11月由省里下放到市里來的,當時省財政只安排了職工的安置費用,而沒有安排償還電費資金。在改制中他們雖然考慮這個問題,但由于欠下的電費數額大,所以只能做掛賬處理。對于如何解決2.55億元國資逃廢問題,周主任強調,欠費問題當然要考慮,他們已經給省里提出一個解決辦法:一是想讓省里直接解決一部分;二是黃石礦務局解決一部分(用礦務局的房產、地產);三是讓省供電系統擬出個方案,用提高電費的辦法解決。說到底,欠費跟企業已經沒有了關系。 供電公司對市里的這種說法表示不能認同。他們說,礦務局把陳年老賬推給省里,我們還能找到個債主,但把4年來新欠的電費也摻和在一起掛空,而且還巨獎企業領導,這無疑會助長惡意逃廢電費的壞風氣。 有關人士指出,一些企業從意識上就沒有把電費納入企業正常成本,反而把拖欠電費作為降低企業成本的途徑。當供電部門要采取停限電措施時,地方政府又往往出面干預,致使欠費問題越來越嚴重,解決起來越來越困難,已經對電網企業的發展和發電業的上網電費結算造成影響。電費是供電企業經營管理的國有資產,理應依法得到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找借口來逃廢電費。 記者從國家電網公司了解,湖北省盡管在2004年減欠電費幅度比較大,但用戶累計欠費仍達8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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