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背后爭奪立法主導權的部門卡位(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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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16:17 中國新聞周刊 | |||||||||
主導權的含金量 民間評論普遍認為,眾多行政部門對立法主導權“青睞”,根本動因是為了獲取法案執行權,進而獲得相應的機構設置權和財權。而這一點在圍繞《反壟斷法》的角力中頗為明顯。
本刊記者從有關渠道了解到,在向國務院提交的《反壟斷法》草案中,商務部將反壟斷的執行權劃歸自身所有。但此舉卻并沒有得到國務院的首肯,同時也遭到其它部門的反對。而在2004年9月,商務部即成立了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商務部對其職能的定位是“承擔有關反壟斷的國際交流、反壟斷立法及調查等相關工作”。盡管目前該機構還是虛置的狀態,但它的設立無疑是在為《反壟斷法》的執行而做的“熱身準備”。 發改委則在2003年通過了自己制定的《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規定中明確賦予發改委對價格壟斷行為的認定、處罰、解釋等權力。 在此一輪對執行權的“卡位戰”中,國家工商總局的表現相對較為低調,除了在2004年6月推出一份《在華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表現及對策》的報告外,別無其它行動。 評論人士指出,這與工商部門擁有行政執法權的“天然”優勢地位不無關系。實際上,早在10年前,國家工商總局就在其公平貿易局下設了反壟斷處。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官方網站提供的信息,反壟斷處的第一條職責即是“參加《反壟斷法》的立法工作。研究擬定有關反壟斷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同時該處還負責“市場壟斷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搜集、處理、分析反壟斷的數據資料”以及“協助辦理反壟斷案件的行政復議”等工作。 據本刊了解,工商總局從1999年開始,每年都要進行查處壟斷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執法經驗。從1995年到2004年,工商部門共查處行業壟斷6000多件,行政壟斷500多件。不但查處數量多,涉及的壟斷性行為的種類也非常豐富,涉及供水、供電、供暖、供氣、鐵路、電信、郵政、保險、商業銀行、煙草、石油、鹽業壟斷行業。同時還對經營者之間通過協議聯合劃分市場、統一價格等卡特爾行為進行了查處。
《中國新聞周刊》封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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