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簽署政府采購協定 相當于加入第二個WT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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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7:17 《法人》 | |||||||||
本刊記者/陳代東 李霞云 開放中國政府采購市場,簽署《政府采購協定》,相當于加入第二個WTO。 從位于京城西北角的清華東門走進清華大學校園,往北走上不到500米,再左拐,就看到了一座新落成的大樓,這里是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和冬日北京街頭多少有些肅殺的氣
記者被讓到辦公桌前的椅子上坐定,于教授轉身拿出一疊厚厚的資料,“這是目前《政府采購協定》相關簽署國的基本情況,我們研究這些資料,目的就是為了使中國在胸有成竹的基礎上穩妥地加入這個協定”。 作為中國知名的行政法專家之一,身兼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的于安教授一直承擔著WTO條件下中國相關法律制度研究的任務。他告訴前往專訪的《法人》記者,盡管三年之前中國就加入了WTO,但那只涉及商業消費市場。作為對公共產品市場即政府采購的規制,WTO另有《政府采購協定》(簡稱GPA),至今為止,中國尚未加入該協定。 不過,早在三年多前加入WTO的談判階段,中國方面也承諾要在今后某個時候加入GPA,以實現中國龐大的政府采購市場向成員全面開放,這一承諾寫在《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的第341段上。 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采購額已經占到全國GDP的15%以上且正在逐年增長。“最保守的估計,中國2004年度的政府采購額將達到1.5萬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市場份額,對國際商家來說是塊肥肉,而對于國內市場而言,也需要通過充分的競爭實現公平和效率。”從這個意義上講,于安認為,中國加入GPA,“相當于加入第二個WTO”。 “被外國商人捅穿的秘密” 提及政府采購的風波,人們最熟悉的恐怕莫過于2004年底發生在北京的“軟件采購事件”。 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就其軟件采購結果發布公告,美國微軟公司以讓中國國產軟件全部出局的戰績大獲全勝,獲得了近3000萬元的訂單。這個結果讓幾乎所有參與競爭的中國國內軟件商目瞪口呆。自從北京市政府從2004年8月份著手準備軟件采購工作后,很多國內軟件商都躊躇滿志。 國內軟件商人們當時的志在必得自有其充分的理由:一方面,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條的規定,政府采購應當購買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照此理解,國際知名軟件生產企業的競爭力即使再強,也因法律的阻隔而無法進入這一市場,最后花落誰家,那終歸是中國國內商人們的事情;另一方面,就在一次吹風會上,國內一些軟件企業甚至還得到暗示——國產軟件將在北京市本次采購中占到80%的份額。 正是這種強烈希望和深深失望所形成的巨大反差,讓所有的國內軟件商們在北京市采購競爭結果公布后愕然。“那一刻,我們不僅是失望,更是痛苦,甚至是憤怒。”一位參與了競爭的中國軟件商人坦言自己的不滿。有人甚至認為,在這次采購中,北京市政府與微軟采取單一談判的方式,雙方僅討論了價格問題。微軟并未參加公開招標,根本就談不上與國內軟件企業進行競爭。 對此結果,中央政府相關部門的官員也表示了強烈的質疑。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一位副司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北京市政府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采購法的規定。在這位副司長看來,作為全國各地方政府采購的風向標,北京市政府將不具備資格參與中國政府采購競標的美國微軟公司產品列入競爭范圍并確定其最終獲勝,此舉非常不負責任,中國軟件產業將因此蒙受巨大損失。 但比事件本身更意味深長的是,對北京市政府此番采購結果表示不滿的不僅是中國人,還有外國商人。有專家透露,在北京市政府宣布微軟公司中標后,立即有德國、印度等國的軟件商們表達了抗議,他們抗議的理由,是中國違反了加入WTO時的《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相關承諾。 《法人》記者查閱到,該報告書第339段明確寫道:“中國代表表示,中國有意成為GPA的參加方,在此之前,中央和地方各級所有政府實體,以及專門從事商業活動以外的公共實體,將以透明的方式從事其采購,并按照最惠國待遇原則,向所有外國供應商提供參與采購的平等機會,即:如一項采購向外國供應商開放,則將向所有外國供應商提供該項采購的平等機會(例如,通過招標程序)。此類試題的采購將只受遵守已公布且公眾可獲得的法律、法規、普遍適用的司法決定、行政決定以及程序(包括標準合同條款)的約束,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于安教授解釋說,該一段的核心意思是,在中國還沒有加入GPA之前,如果政府采購對某一個外國企業開放,則所有其他外國企業都有權平等參與競爭。就北京市政府此番采購而言,北京市政府的錯誤在于,一是只把機會給了美國的一家企業,二是沒有在競爭過程中實現透明。 有人保守地估計,當前我國電子政務市場的產品需求總額約為2000億元人民幣,如此大的蛋糕,無論是對國內軟件商還是對國外軟件商而言,顯然都有太大的誘惑。 “現在再來評價甚至批評北京市的做法實際上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在于安教授看來,更重要的問題在于,北京市的軟件采購為中國政府采購的規范問題提出了可供研究和借鑒的標本。“事實上,不僅是軟件采購,在奧運工程場館建設、國家大劇院等項目中,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已經不止一次地遭到了國外商人們的質疑,因為根據中國在加入WTO時的承諾,這些政府采購市場一開放,就必須對全體外國商人開放,以體現最惠國待遇原則。” “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政府采購的內幕和秘密,是被外國商人捅穿的。”于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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