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政府部門稱目標同熊德明一致 理解她的心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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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0日 09:12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新華社記者 張和平 ●溫州市龍灣區原有陶瓷企業70多家,均系中小個體私營企業。由于企業生產條件惡劣,一批工人相繼患上矽肺病 ●溫州有關方面理解熊德明的心情,有關領導表示,熊德明的目標與政府的目標是一
●“討賠”數目大,動輒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調解不成進入司法程序,可能就要費時數年。這是熊德明事前沒有料到的 溫州市及重慶市職業病防治中心對檢查面超過90%的2834名工人進行檢查后發現,有108名工人被確認患上不同程度的矽肺病 熊德明的目的地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 該區有一個不大不小的產業———陶瓷品和石粉研磨(用作陶瓷產品)。據龍灣區政府有關領導介紹,該區原有陶瓷企業70多家,均系中小個體私營企業。多年來,由于企業生產條件惡劣,業主對民工的勞動保護差,大批工人相繼患上矽肺病。 今年3月起,龍灣區開展專項整治。區政府除強制關閉、停業整頓50余家企業外,特別對所有陶瓷業的生產一線工人進行普查。據溫州市及重慶市職業病防治中心對檢查面超過90%的2834名工人進行檢查后發現,有108名工人被確認患上不同程度的矽肺病,傷殘鑒定1級至7級不等。其中,有相當部分是來自重慶市云陽縣的農民。 此后,53名患者得到業主的工資、醫藥費等一次性傷殘賠償,剩余55名患者的賠償工作雖已進入區政府及區人事勞動局監督下的賠償程序,但因一些人傷殘重、賠償金額高、傷殘未鑒定、得病廠家不明、業主耍無賴等原因,賠償工作尚未完結,有的尚有較大難度。 市長劉奇收到熊德明的公開信后明確表態支持她為老鄉維權,并批示:請龍灣區政府認真查處,并依法處理 在這些患者中,秦明友、張仁濤等一部分人是熊德明的云陽老鄉。其中,張仁合等兩位還是熊德明的親戚。這些投訴無門的弱勢群體從“討薪”名人熊德明身上看到了自己討賠的希望。 來溫之前,熊德明給溫州市政府及市長劉奇發了封公開信。除介紹自己的經歷,點明自己“2003年十大經濟人物”的身份外,她還說,數百名老鄉在溫州打工患了“矽肺”等職業病,企業不給醫療費,還拖欠工資并把他們趕出廠。現在,這些人無錢醫治、生命垂危,懇求她為代表來溫州討工錢及賠償。 劉奇收到來信后明確表態,支持熊德明為老鄉維權,并批示:請龍灣區政府認真查處,并依法處理。 到了龍灣區后,熊德明先獲得了兩名矽肺病患者的委托書。但是,由于法律手續不完備,她與政府的溝通工作一度受挫。后來,在龍灣區勞動部門的支持下,她順利辦理了13位矽肺病傷殘者的有效委托,得到了政府部門的認可。 熊德明來與不來,本質上對賠償工作都不會有太大影響 溫州市副市長孟建新對熊德明持歡迎態度。他說,熊德明的目標與政府的目標是一致的。政府的態度首先是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其次是引導民工依法維權。勞資雙方賠償調解、向仲裁部門申訴直至向法院起訴,整個過程都必須依法辦事。 龍灣區政府對熊德明的舉動也持積極態度。副區長方志方說,雖然熊德明不是上級領導,也不是代理律師或特別相關人士,但公民有知情權,她出于同情關注此事,幫助鄉親討賠,又辦理了相關的委托手續,代表受害者與政府溝通、與企業談判,無可非議。 為此,在熊德明到溫州的第二天,龍灣區政府即應熊德明和20多家來自重慶、杭州等地媒體記者的要求,召開了整頓、賠償工作介紹會。副區長方志方詳細介紹了政府處理矽肺病的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據方志方介紹,賠償工作其實早已進入規范、嚴密的程序。熊德明來與不來,本質上對賠償工作都不會有太大影響。 原寄希望于像“討薪”一樣靠“一錘子買賣”搞定“討賠”事宜的熊德明,想不到賠償工作如此復雜,也想不到當地各級政府已經、而且還要做大量艱難的工作,更想不到“討賠”要依法走一套套程序。介紹會后,熊德明當眾表示“感謝政府的重視,看來實際情況與老鄉講的有出入”。 “討薪”與“討賠”不僅有量的區別,更有質的區別。工薪是剛性的,數目也不大,而傷殘賠償卻是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調解不成進入司法程序,可能就要費時數年 其實,熊德明此番溫州行,對“討賠”既有所促進,也不容樂觀。 熊德明曾多次向媒體及龍灣區政府表示,只要相關企業盡快與13位受害人達成賠償協議,有個(賠償)保證,她就回重慶。但是,要實現這一“底線目標”,又談何容易。 熊德明把事情想得過于簡單了。殊不知,她此番來溫州不是“討薪”,而是“討賠”。這兩者,不僅有量的區別,更有質的區別。在“量”上,工薪是剛性的,雖然分文都不能賴,但為數不多。而傷殘賠償卻是數萬元甚至十余萬、幾十萬元,數目大得多,難度自然也大得多。在“質”上,“討薪”可施“強制法”,政府可依法采取強制性的行政手段,速戰速決。“討賠”則是程序性的。職業病的賠償可以協商調解、“討價還價”,往往還要放低價碼,作點妥協,放棄部分權益。一旦調解不成,就得進入司法程序。那時,就說不定半年、一年還是“馬拉松”了。況且,有些人至今連傷殘的“工傷鑒定”都未確定,光走個賠償“前置流程”,少則200天、多則700天。 另一個現實是,相當一部分需承擔賠償的陶瓷品公司已被關閉、歇業或停產,企業主“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怎肯“割肉”賠償? 龍灣區政府及人事勞動局找出兩個調解工作基本已成熟的企業,讓熊德明參與,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有些人至今尚未弄明白,連支付路費都有困難的熊德明,為何大老遠跑到溫州“打抱不平”?人們理解她的同情心,欽佩她的正義感,但多少對她的唐突之舉提出種種善意的質疑。 熊德明到溫州聽了政府部門的介紹,明白了“討賠”的難度。龍灣區政府及人事勞動局充分理解她焦急而尷尬的心情,為此,他們找出兩個調解工作基本已成熟的企業,讓她參與調解。 其一,李軍華案。李軍華被確定為7級工傷,按規定可賠約4萬元。熊德明來前,李軍華要求東城陶瓷公司賠2.3萬元,但業主只愿賠1.8萬元。經區人事勞動局反復努力并施壓,最后業主愿賠2.5萬元。李軍華表示同意。熊德明來后,李軍華表示反悔,要求賠償4萬元。雙方再度陷入僵局。此次,區政府請熊德明出面做李軍華的開導工作,雙方最后以2.6萬元了結。 其二,李中全案。李中全被確定6級傷殘,應賠9萬元。原先,李要求賠5萬元,豐業陶瓷公司業主孫士豐只認賬3萬元。雙方未達成協議。熊德明來后,區人事勞動局根據“不能低于應賠款60%”的原則,私下做通孫士豐的工作,使其同意賠付5.5萬元。在熊德明的參與下,孫、李兩人見了面,自愿達成賠付4.8萬元的調解協議。 有這兩大“戰果”,熊德明感到滿意。臨走前,她留下幾句話:“非常感謝龍灣區政府,我看到勞動局很重視,相信我不在,勞動局也會做得很好。”至于她曾接受委托代理的另十幾個人,她表示“就不管了,(今后)有事找我”。 至此,熊德明溫州“討賠”之行結束。 (新華社供本報專稿) 《華東新聞》 (2004年12月10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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