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獨家采訪央行行長:周小川談利率調整(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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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21:35 《財經》雜志 | |
《財經》:過去不是有農村信用社的上浮試點嗎?為什么這次利率調整時,不允許存款利率上浮呢? 周小川:其實,這次利率調整政策規定存款利率不能上浮,是綜合考慮了多種因素后作出的決定。 過去,人民銀行進行過存款利率上浮的試點,全國100多家試點農村信用社允許存款利率上浮30%,其初衷在于增強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能力。當時,郵政儲蓄上存中央銀行的利率較高,在農村吸存競爭力強,為了讓農村信用社能與郵政儲蓄競爭,允許其上浮存款利率。雖然試點結果是增強了部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實力,但也增加了這部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成本,使得農村信用社面臨另一種經營困難。 另外,中國農業銀行的基層分支機構認為自己同樣為“三農”服務,卻不能上浮存款利率,是不公平競爭。因此,這次擴大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搞存款利率上浮,但允許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擴大到2.3倍。 《財經》:有人認為,本次利率調整中放開兩頭,中間利差沒有變動,是一種行業保護和行業壟斷行為。你如何評論? 周小川:利差水平與一國的金融生態和發展階段有關。利差合理與否,要與發展程度相當的國家進行比較。現階段,我國的存貸款利差與發達國家相比稍高,但與巴西、印度、俄羅斯等發展中大國及轉軌經濟國家(即破產法還不健全、資本市場還不發達、會計準則還不完善、誠信體系還沒建好的國家)相比明顯偏低。 一國的利差水平決定了金融機構消化金融風險的能力,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集中顯露時核銷不良資產的能力。近兩年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狀況好轉,盈利能力較強,可以用一部分利潤核銷不良貸款,但很多不良貸款是亞洲金融風波沖擊時顯現的。由于市場經濟具有周期波動性,因而在考慮存貸款利差大小時,我們不能只注意到經濟周期中景氣上升階段時商業銀行盈利能力較強,也必須關注經濟處于下降周期時不良資產發生與核銷的數量可能比較高這一重要現實。判斷存貸款利差是否合理,應當以一個完整的經濟周期中金融機構消化金融風險的平均能力作為標準。 金融機構的吸存行為與金融機構本身的財務有關。那些經營上已出了問題的金融機構,往往傾向于通過高息攬存來掩蓋現金流的不足,但往往不僅難以挽回大局,還嚴重擾亂了存款市場的秩序,并蘊含著社會不穩定的隱患。從金融機構自身約束力和市場機制約束力兩方面來看,目前利率市場化改革采取放開兩頭、保住中間的做法,是一種維護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重要舉措。 《財經》:這次的政策規定貸款利率上浮不封頂,存款利率下浮不保底,對銀行業的總體利差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周小川:基準利差還沒動,只有通過浮動才能看出變化。商業銀行的反應會有個過程。這是個制度性安排,今后可能會逐漸體現出效果。但是一下子調整過來并不容易,這是長期的影響,是一個機會,也是一個鍛煉。 有人認為,這次上調存款利率的力度不夠,因為實際存款利率相對于CPI還是負值。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我國CPI呈現較強的季節性波動特征,利率調整要向前看一段時間,此外,還要考慮到協調消費與投資的關系,鼓勵擴大國內消費,適當放慢投資增速,同時還要考慮到改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比例關系,鼓勵直接融資等。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在現階段采取縮小利差的做法可能不利于整個銀行業的穩健發展。最近我讀了一份研究報告,該報告從中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來預測,認為當前利差水平還偏低。 這次利率調整剛發生半個月,政策效果有待于進一步觀察和研究。同時,我們要積極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對這次利率調整政策的消化,尤其是加快推進微觀機制改革。人民銀行各級分支行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高度關注和研究分析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研究并觀察商業銀行和企業、居民如何面對利率政策調整。- 周小川簡歷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1948年1月出生,1968年7月參加工作 1985年在清華大學獲工學博士學位,研究員。1979年至1985年間在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分析及許多經濟課題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86年至1987年任國務院體改方案領導小組成員,兼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長 1986年至1989年任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助理,1986年至1991年間還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委員 1991年至1995年任中國銀行副行長 1995年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1996年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1998年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 2000年2月任中國證監會主席 2002年12月起,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2002年11月,當選中共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九年來的第一次上調利率之后,央行行長對《財經》闡釋調息、利率自由化、金融生態、商業銀行體系風險控制及其他 本刊記者陳慧穎、葉偉強對此文亦有貢獻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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