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真正勝利者的博弈 百萬畝沙漠圈地真相調查(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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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07:46 新京報 | |
“圈而不造”事關政策? “僅僅依靠企業自身投資,能撐多久?”夏忠誠就本公司投入情況算了一筆賬,其向杭錦旗政府征用的105萬畝土地,預計造林工程項目總投資約4.2億元,如此巨款僅靠公司自身投入顯然是杯水車薪。 “合理利用國家投資和銀行貸款并沒有錯。”北京大漠綠野公司負責人李京陸解釋,僅靠企業單方投入在沙漠地區進行生態建設,是不現實的。 北京時空通用副總經理夏忠誠說,關鍵是政策不到位,按照先前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而當前要重點推動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權的流轉。 而為了降低投資者的風險,使投資者的資本獲得流轉,《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提出,“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的出資或條件,”同時,國務院鼓勵林業企業上市融資,林業經營者也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前提是先由“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對各公司所造林木進行評估。但問題是,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評估機構,林木抵押貸款實際無從實現。 “沒有具體的細化操作程序。”北京時空通用公司副總經理夏忠誠說,問題不僅是沒有林業評估機構,商業銀行也不愿把錢帶給收益期較長的林業項目,企業就很難用所造林木抵押取得貸款。 “僅僅依靠企業自身投資,能撐多久?”夏忠誠就本公司投入情況算了一筆賬,其向杭錦旗政府征用的105萬畝土地,預計造林工程項目總投資約4.2億元,如此巨款僅靠公司自身投入顯然是杯水車薪。 “靠一己之力,難以實現。”北京大漠綠野公司負責人李京陸也持同樣看法,去年大漠綠野在杭錦旗共造林300畝,花費40萬元,按照每畝造林投資1000元(包括輪伐前的管護費)的保守數額估計,該公司擬先期造林10萬畝就需要1億元,“不吸納社會資本或者以項目來招商引資,根本沒有希望。” 另一個現實情況是,按照業內人士和專家分析,即使是速生楊,在沙漠地區也需要10至15年才可以砍伐,如此漫長的投資回報周期,企業難以維持投入,在無法取得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吸納社會資金投向林業就成為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途徑。 “萬里大造林公司這樣的融資方式就有了它的現實性。”鄂爾多斯市林業局造林科副科長遲悅春。 北京時空公司副總經理夏忠誠的想法是,速生林業可以像房地產一樣放開,進行市場化操作,以推動全民造林。夏同時也承認,這種想法的必要前提是,國家的監管政策能夠到位。 一個可以理解的夢想是,在商品林還未像房地產那樣發達之前,各企業先行到沙漠地區狂圈廉價土地,他們期待著土地增值。 對此,遲悅春提出了同樣的問題,誰來保證企業融到的資金全部用于林業,國家林業局等政府部門能否實施監管。 有跡象顯示,國家有關方面對此已有考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提出:“認真做好流轉的各項服務工作,及時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要求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公益林建設收緊 杭錦旗林業局副局長蔣有則分析,這與國家對造林的戰略性調整有關,沒有收益的公益林搶著造,而有效益前景的商品林卻沒人造,這本身就有問題。 事實上,政策的力量仍左右著國內林業近年來的發展。 在內蒙古沙漠地區有一個頗具特色的現象,對于本無經濟效益產出的公益林建設,當地政府、企業以及農牧民均有濃厚興趣,其原因則在于背后的國家資金支持。 2000年始,我國先后啟動“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兩項工程,按照有關規定,對于荒地還造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國家每畝給50元的種苗費,對耕地還林,每畝耕地給200斤糧食和20元錢,共給8年。 鄂爾多斯市采取的辦法是,不管是企業還是牧民,只要有沙漠荒地或者可用于還林的耕地,均可以造林,通過驗收即可以取得補助。 “這樣,每年各旗都會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造林任務。”鄂爾多斯市林業局造林科副科長遲悅春說,在人均擁有100畝土地之多的內蒙古沙漠地區,營造公益林已成為一種有收益的投資。 遲分析說,若造林不計人力成本,農牧民造林每畝獲得的50元補助會有剩余,對于企業而言,通過機械化操作節約成本,也會略有盈余再造商品林,鄂爾多斯億利集團去年就向杭錦旗林業部門申請造公益林兩萬畝。鄂爾多斯市林業局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國家已經在該地區投入生態建設資金10.24億元。 但事情從今年開始發生變化,國家對內蒙古地區的公益林建設計劃大幅削減。以杭錦旗為例,僅退耕還林項目,即由去年的23萬畝減少到12萬畝,鄂托克旗、達拉特旗的退耕還林計劃任務也大幅下降。 杭錦旗林業局副局長蔣有則分析,這與國家對造林的戰略性調整有關,沒有收益的公益林搶著造,而有效益前景的商品林卻沒人造,這本身就有問題。 蔣有則說,在近幾年的兩大造林工程中,不該退耕的亂耕、虛報造林數目、挪用造林工程款、造林工程質量差是客觀存在的幾大問題,而國家林業部門可能要對近幾年的造林效益進行全面評估。 實際上,很多企業正是由此盯住了國家投資有可能向商品林轉移的方向。一個背景是,2001年初,國務院批準實施六大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并將其列入“十五”計劃,對于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三北長江防護林建設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五大工程均已全面實施并取得效果,其投資模式是“以政府為項目實施主體,投入以政府投資為主。” 鄂爾多斯市林業局造林科副科長遲悅春分析,啟動較晚的第六大工程———速豐林工程,其主導思想是“實施主體依靠企業,政府適當扶持投入”。 但遲悅春認為,如果國家出資扶持速生豐產林項目,那么如何避免挪用工程款,就成為一個關鍵。而相關問題在“退耕還林”等兩大工程中已經出現。 相關專題: 《新京報》系列深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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