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真正勝利者的博弈 百萬畝沙漠圈地真相調查(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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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07:46 新京報 | |
租金聊勝于無 北京時空為105萬畝沙地付出的代價是,每畝每年交納補償金5角,在開始治理時,先首付10萬元,獲得經濟效益后,再分期分批補足。實際上,在各宗土地轉讓背后,土地補償金均相對較低。 在大漠綠野所征500萬畝土地,未對土地補償做出合同規定。“基本上都是無償地提供土地。”杭錦旗副旗長王德義說,在內蒙古沙漠地區,有著大量的土地,而企業就是看到了這里未曾開發的大片土地。 而北京時空為105萬畝沙地付出的代價是,每畝每年交納補償金5角,在開始治理時,先首付10萬元,獲得經濟效益后,再分期分批補足所欠的土地使用補償金和利息,年利率按2%計算。 “多少能給點補償金總比沒有好。”副旗長王德義說,轉讓給企業的土地本來也是閑置的沙漠荒地,沒有產出,投資吸引也不夠大,他期待這些造林項目啟動后,“增加當地牧民的就業,并拉動當地的投資。” 與北京時空公司相當,其他到鄂爾多斯地區征地的企業所給的補償費每畝每年均在5角到五六元之間,還有很多為無償轉讓。 這種情況下,對于收益分成的約定,農牧民所分比例也不高,一般是收益的10%到30%,同樣是很多地塊,企業投資收益后并不向牧民或者當地政府繳納任何的收益。 這在北京時空公司征地項目中可以體現,在雙方簽署的合同中,并未就受益分配作出相關規定。11月5日,當時負責該項目的杭錦旗副旗長郭貴海表示當時“有些忽略”,但郭也坦言,招商之難讓他們不敢對外來的公司提出太多要求。 圈地另有所謀? “醉翁之意不在酒。”杭錦旗副旗長郭貴海這樣評價到此圈地的公司,他認為,很多公司都是為了套取一些國家項目或者貼息貸款,以及國內外的援助。 一個事實是,大部分的外來公司在圈地后均沒有出大動作,讓當地政府產生各種疑問。 “醉翁之意不在酒。”杭錦旗副旗長郭貴海這樣評價到此圈地的公司,他認為,很多公司都是為了套取一些國家項目或者貼息貸款,以及國內外的援助。 郭貴海介紹,九成以上的企業在取得土地之后,一方面進行著前期的造林試驗,一方面在觀望國家是否給相應的政策或者資金,同時去跑項目。 “項目和錢都跑不下來,就只有走了。”鄂爾多斯市林業局造林科副科長遲悅春說,即使能申請到國家補貼,也要看錢用到何處,只要是用于造林而不是挪作他用,企業通過圈地爭取國家項目或者貸款的行為可以肯定。 大漠綠野公司負責人李京陸證實,確實有很多企業名為投資實為套取資金,不能得逞就只好不辭而別,但這種投機行為卻影響了真正投資者的形象。 達拉特旗林業局退耕還林項目辦工程師李平介紹,近些年到該旗洽談投資的企業不下幾十家,最后所談造林項目均以爭取不到國家項目和資金而流產。與此同時,一些旗政府也在積極地為投資者爭取項目或者資金。 杭錦旗林業局副局長梁長雄介紹,今年該局為北京大漠綠野公司等兩家單位申報了2000萬的貼息貸款。 林業治沙貼息貸款,近年來已由國家政策性貸款轉變為一般商業性貸款,由各企業向銀行獲取貸款后,向國家林業部門申請財政貼息,獲批后,國家給予一定年限和利率的貼息。 “3000萬以下比較容易獲批。”杭錦旗林業局副局長梁長雄說,貸款額度達到3000萬以上的需要提供項目的可行性報告,而目前北京大漠綠野公司僅造林300畝進行試驗,沒有做出項目可行性報告,所以才“申報了2000萬的貸款數額”。 鄂爾多斯市林業局有關人士指出,很多公司將希望寄托在該項財政貼息貸款上,而正是這部分補貼最易出現問題。 一則相關消息是,審計署于11月1日公布的今年第5號審計報告,披露國家林業局下屬5單位騙取和虛報冒領林業治沙貼息貸款貼息資金499.3萬元。 其后,國家林業局回應審計署時檢討其責任稱,“沒有查驗各單位的貸款合同原件,沒有審查各單位貸款資金的到賬情況和實際發生銀行利息的情況,沒有實施跟蹤檢查,對申請財政貼息的貸款項目沒有到申報單位和項目實施現場項目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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