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會欲推籌備金制度 企業不建工會也要交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6日 06:55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首席記者 崔紅)“任何坐落在中國土地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私營企業,都應該按照中國的法律建立工會組織。”昨天,中華全國總工會首次就沃爾瑪等外資企業拒絕組建工會一事表態說,任何企業抵制工人組建工會就是違反了中國的法律,應該依法予以糾正。 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基層工會組織建設部昨天聯合接受記者采訪,就沃爾瑪等外資及私營企業不組建工會提出應對措施。首先,上下級工會配合,再次深入“釘子戶
全總還介紹了北京、河北、福建等省市立法創立的“籌備金制度”。根據該制度,企業不組建工會也要交納一定的費用(數額及比例與工會費相等),作為今后組建工會的籌備金。待工會組建后,按比例回撥給企業。有關人士認為,這種“籌備金制度”對那些因不愿掏會費而拒絕建工會的企業是一個釜底抽薪的好辦法。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總工會及石景山區工會曾多次致函沃爾瑪山姆店,指出按照北京市有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開業或者成立半年尚未組建工會的,上級工會應當派員幫助和指導職工組建工會”的法律規定,要求其建立工會,但遭到拒絕。 相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