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業績指標 六名央企負責人將被減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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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0日 08:55 北京青年報 | ||||||||||||
齊中熙/文 新華社沈陽10月19日電 今年是開展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第一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表示,國資委將堅決根據業績考核結果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實施獎懲。
李壽生是在以李榮融為首的國資委主要負責人在東北地區調研考察時說這番話的。他透露說,根據上半年情況,今年可能有6家中央企業無法完成年初所定業績指標。國資委將根據年初制定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對這些企業的負責人實施扣減績效年薪等懲罰措施。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考核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根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得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分為A、B、C、D、E五個級別,完成考核目標值為C級進級點。沒有完成考核目標的為D級和E級。對于任期經營考核結果為D級和E級的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在0到1倍基礎年薪之間。 此外,《辦法》還規定,除根據考核分數扣減延期績效年薪外,將根據具體情況,可不再對其任命、續聘或對其進行工作調整。 國資委年初已與180家中央企業簽訂了經營業績責任書。此前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表示,責任書所簽訂的內容和要求是一定要考核兌現的。并要求各企業要認真分析研究,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抓好生產經營,努力完成全年的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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