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GDP緣何被低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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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2日 15:44 《新財經》 | |
由于中國GDP統計口徑與國際通行的體系之間還存在一定的差異,由于某些產品與服務的不可貿易性以及質量上的差異等,由于中國的市場化程度還不是很高,使中國的物價體系有所扭曲,導致了以匯率計算的中國GDP被低估 文 魏鳳春 于紅鑫 世界銀行采用以美元為計價單位公布中國GDP數據,這一數據能否真實反映中國GDP取決于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中國在統計GDP是否使用的統計方法與1993年的SNA(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世界銀行所采用)有多大差異, GDP的統計口徑和覆蓋范圍上是否具有國際可比性,決定了不同國家的GDP統計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可比性;另一個方面,即使以人民幣計算出來的GDP在口徑、概念和覆蓋范圍上都相等的時候它仍然是以人民幣進行統計,為了便于國際間的比較 ,因此,還需要找到一個換算系數來把以人民幣統計的GDP轉成一個用國際可比的價值衡量單位衡量的GDP,換算系數是否可靠直接影響到以美元表示的GDP的準確與否。 通過對這兩方面問題的關注,就可以得出中國GDP到底是被高估還是被低估的正確結論,就能夠定性探討中國GDP之謎。 口徑差異導致低估 在GDP核算體系建立的初期,主要使用生產法進行核算,之后又實行了支出法和收入法,而且在各種統計方法的核算中,均采用了現價和不變價兩種方式進行。中國的GDP核算,始于1985年,在此之前是國民收入核算。在中國的GDP核算所使用的統計方法方面,從建國初期至今,先采用產生于前蘇聯、東歐國家的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目前采用的是93版SNA并參加了IMF的GDDS(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 經過多年的努力,世界銀行認可了中國GDP的統計方法。1999年3月,世行代表團來華全面考察了中國的GDP核算和相關的統計工作以及價格體制等方面的情況,認為中國具有高標準統計體系,在其出版物上公布中國人均GNP時直接利用中國官方數據進行計算,基本不再進行調整;同時,利用中國官方數據修訂世行以前年度的中國人均GNP數據。 盡管世界銀行認可了中國GDP核算與相關的統計方法,由于我國的GDP核算體系建立較晚,又受到經濟轉軌時期諸多客觀因素的制約,在統計口徑、范圍方面存在產業部門分類和支出部門分類太粗、核算遺漏、價格指數資料存在缺口、未被觀測經濟核算的不夠全面、數據容易受地方的干擾等幾個方面可能引起GDP被低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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