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護主義悄然抬頭 出口退稅新規定面臨微調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8日 08:29 亞太經濟時報 | ||||
記者 巫燕玲 本報9月17日刊登的《出口退稅引發財政困局》引起各方關注。記者在近日的追蹤采訪中了解到,新的出口退稅機制運行之后,不僅暴露出地方財政在退稅資金方面的捉襟見肘,而且由于沿海一些省份跨地區采購出口占比較大,從而導致新地方保護主義悄然抬頭。 9月24日,廣東省外經貿廳規劃財務處處長陳育明在接受《亞太經濟時報》采訪時表示,新體制中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跨地區采購產品出口而產生稅收收入和退稅不一致的問題。 地方政府“代人作嫁” 廣東外貿出口大戶廣東省絲綢集團董事長蔡高聲談起他的擔憂:“按照新政策,出口退稅部分將由國家和地方分級負擔。目前在很多外貿公司的出口產品構成中,有相當部分是屬于采購出口,其中有不少是跨地區跨省市采購,這就產生了上述所說的稅收收入和退稅不一致的問題。 例如,廣東的外貿公司直接從湖南采購玩具等成品,然后再在廣東報關出口。由于其生產流通環節均在湖南,所以其增值稅是由湖南地方政府征收的。而雖然產品在廣東報關出口,但由于出口貨物在出口環節實行免征增值稅的政策,所以廣東不能從出口貨物中征收增值稅,然而卻要負擔出口退稅中由地方財政承擔的25%的部分。 這也就是說廣東沒有從這個玩具出口中得到任何的稅收收入,但卻要付出退稅資金。同樣,其他省份到廣東采購商品從當地出口,也會遇到這個問題。長此以往,會不會影響貨物的跨區域流動?會不會造成新的地方保護主義?” 廣東曾經做過一次抽樣調查,采購出口約占出口總額的20%左右,影響面比較廣。尤其是廣東的深圳,一般貿易中90%的產品是異地采購的。 今年6月,吳儀副總理要求各地政府要認真落實出口退稅增量地方負擔的部分預算,千萬不能由于地方預算不到位、統籌資金不落實而產生新的拖欠,也不能從局部利益出發,采取或默認限制收購外地產品出口的做法。 盡管政府三令五申,然而事實卻并不能讓人放心。 9月3日,記者在沿海某市外經貿局內部文件的政策建議上看到,“對于異地出口本地退稅的現象應引起關注,避免‘代人作嫁’,增加不必要的地方財政負擔。” 這并非是“特例”。 據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中央派調查組在廣東、江蘇、上海等出口大省(市)就新方案進行調研時,就已經聽到了許多來自這些省市發出的不同乃至反對的聲音。這無疑給出口退稅新政的具體實施增添了變數。 中山大學財稅系教授楊衛華表示說:“根據我所知,現在已經有一些地方不鼓勵或者不準外貿企業進行收購出口。在當地采購的給予退稅,而在外地采購的則不給予。” 他認為,這很可能會導致生產地政府和出口地政府、出口地政府和外貿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和國家稅務局的矛盾。 增值稅返還逐年減少 然而,地方政府似乎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一是增值稅的返還逐年減少,二是大量的免抵稅額又沖消了地方稅收。 廣東省目前出口退稅的分擔機制是由市縣直接負擔出口退稅。廣東省財政廳預算處副處長戴穗生解釋說,這和廣東省的增值稅分成方式是一脈相承的。地方的增值稅分成,廣東省級財政沒有參與分成,是直接下放到市、縣,所以出口退稅也由市縣負責。 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稅種,目前增值稅采取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分稅制,中央75%,地方25%。它由國稅局征收,而對于上繳中央國庫的增值稅,中央要對地方進行返還。 1994年以后,增值稅的稅收返還額在1993年基數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全國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平均增長率的1∶0.3系數確定,即上述兩稅全國平均每增長1%,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增長0.3%。 戴穗生表示,地方增值稅的返還有著復雜的計算公式,按照這個公式計算,地方所得基本上逐年遞減。例如今年廣東省的比例是1:0.09,就是說,增值稅每增長100元,要上繳中央75元,而中央則會返還給廣東9元。這意味著地方財政從增值稅返還中所得到的收入也是逐年減少的。 “免抵退”的困擾 除增值稅問題外,地方財政還面臨著“免抵退”的困擾。 2002年,中國開始對生產企業全面推行免抵退政策。到去年為止,中央除了欠企業300多億的出口退稅額度之外,還欠地方政府230多億元的免抵稅額清算。 “免抵退是指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可以免除或者抵掉一部分稅收,這樣就等于企業提前拿到了退稅。但是對于地方財政而言,無形中就少了一塊應納的稅收,” 廣東省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處長陳忠明說:“按照現行的財政體制,中央是通過調庫的方式來平衡這部分稅收的。” “我們上半年已經審核審批了230多億元的免抵稅額老帳。按照現行的財政體制,這230多億當中,有近60億元將要由中央財政下撥給地方財政的,”陳忠明說:“不過何時下撥是由財政部決定的。” 新機制可能面臨微調 商務部有關官員向記者證實,在最近所做的調查中,發現“部分地方財政存在預算安排不足的現象。”目前,商務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正醞釀制定相關管理措施確保“新賬不欠”。 楊衛華認為解決的方案有兩種:一是出口退稅資金完全由省政府負擔,然后再由省與省之間進行結算。這樣比較方便,在操作上也比較可行,不過省之間的結算會有一定的時間滯后性。 二是按照產品出口的程序,按照出口退稅征稅的環節,分生產地和出口地征稅的比例來分配退稅的25%,不過這樣在操作上并不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 羅丙志則認為,現行增值稅分配體制是產生出口欠退稅問題的根源,如果要改革,可能要出臺一攬子方案,要從整個稅制來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