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再度放寬國內企業境外投資外匯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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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31日 08:0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 發自北京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0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通知》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豐富和完善了現有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并推 《通知》的實施,明確解決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過程中新出現的問題,為下一步擴大試點、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礎,有助于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增強境外投資發展后勁,推動“走出去”發展戰略的深入貫徹實施。 改革試點成效顯著 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02年10月1日起,先后批準了浙江、江蘇、上海、山東、廣東、福建、北京、天津、四川、黑龍江、重慶、廣西、湖北、海南等14個省市進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 截至今年9月底,除重慶、廣西、湖北和海南等4個新批試點地區以外,原批準的10個試點省市已通過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的境外投資項目327個,中方協議投資總額13.32億美元,其中已辦理外匯登記的境外投資項目172個,中方協議投資總額4.96億美元。整體看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企業購匯并未大幅增長 雖然國家外匯管理局在試點地區推行了較為寬松的購匯政策,但企業購匯并沒有大幅增長。 截至今年9月底,除重慶、廣西、湖北和海南等4個新批試點地區,原批準的10個試點地區已通過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的購匯金額為5.73億美元,其中已辦理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的購匯金額為2.39億美元,已實際購匯匯出金額為1.21億美元。由于試點中的購匯政策設計中考慮到了實際情況,因此未出現“刮風式”集中購匯的現象,但與10個地區共計17億美元的購匯總額度也有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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