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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衍生品風險相伴 銀監會擬現場檢查外資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08:20 第一財經日報

  銀監會審議并原則通過《外資銀行衍生產品業務風險監管指引》

  本報記者 李濤 發自北京

  銀行間外匯遠期市場的推出讓中國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又向前邁了一步,一些獲準入市的外資銀行已經嗅到因此形成的巨大套利空間,準備推出相應產品。與此同時,銀監會也準
備督促這些外資銀行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

  8月26日,銀監會審議通過了《外資銀行衍生產品業務風險監管指引》,督促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41家外資銀行建立與本行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衍生產品業務風險管理體系。

  而此前我國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規定只有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業內專家認為,上述規定太過簡單——只是規范了市場準入的關系,對于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并沒有進行規范。

  

銀監會表示,由于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監管標準,監管部門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比較薄弱。在新出臺的指引中,重點是加強對衍生產品業務發展戰略的評估,對董事會和高管人員行為、風險管理過程、內部控制與審計、交易程序、會計政策、信息披露等實施審慎監管,并加強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現場檢查。

  光大銀行外匯交易處處長張旭陽認為,外匯衍生業務正在成為中外資銀行下一個競爭的焦點領域。在匯改后的一個月內,記者在北京見到了渣打等數家外資銀行的個人銀行業務高層,他們來京的目的只有一個:推廣即將推出的對沖工具。

  但問題相伴而生。記者在一次推介會上看到如此一幕:某外資銀行個人銀行業務總裁正在起勁介紹新推出的對沖業務,一個客戶問她為何要交2000元手續費,這位總裁聞言很詫異,因為并沒有手續費這一項,但客戶說該行一位個人

理財經理告訴她要交手續費。

  在外資銀行中,個人銀行部的“個人理財經理”,每個月都有相當繁重的指標。以某知名外資銀行為例,其高級客戶經理每個月要吸引500萬美元的個人理財資金。一位曾經做過外資銀行理財顧問的業內人士說:“盡管這些人的名片上寫的是理財經理,但其實他們是銀行產品的推銷員。他們很多人根本不懂理財,更不知道哪些產品是適合客戶的。”

  專家認為,現行管理辦法也沒有規定投資出現糾紛后適用何種、何地的法律。正是由于內地規定的空缺,外資金融機構通常把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出現糾紛的管轄權設在我國香港地區。如出現糾紛,內地投資者要到香港去處理,這無疑為問題的解決又增加了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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