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炒金游走法規邊緣 浙江義烏人欲迎還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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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6日 08:30 第一財經日報 | ||||||||||||
專家建議,盡早規范黃金交易的法律法規 本報見習記者 李琦 發自上海 8月9日下午3點,浙江義烏高鑫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厲聲陸來到西子湖畔的香格里拉酒店簽署一項保證金炒金品種的代理商代理協議。
可是幾天以來,有朋友問他,“這個保證金炒金有點類似期貨,它合法嗎?”專門經營黃金工藝品的厲聲陸,對此一時無法作答。 “我們只想做合法的生意,對于有法規障礙的東西是一點都不能沾。”厲聲陸對記者感嘆,當時簽署協議時,他也沒有考慮太多,但是后來有知情的朋友告訴他,這個事情還得進一步商榷。 厲聲陸回顧說,前幾年義烏出過類似的地下“外匯期貨公司”被查處關閉的事情,后果非常嚴重,前車之鑒讓人記憶猶新。所以,他還想進一步求證這個新黃金交易模式。因為不懂加上一些顧慮,所以他的業務還遲遲未能展開。 對此,記者采訪了相關業內人士。 國家外管局義烏支局的丁主任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因為保證金炒金交易具有遠期和期貨的性質,讓人聯想起1997年經歷的關閉兩家義烏“外匯期貨公司”的一幕。它看上去合法,但是需要確切的求證。畢竟國家對黃金的管理絕非對商品(工商管理)這么簡單,它還屬于金融范疇,因此必須從工商、公安、外管三處進行調研查證。 在記者的要求下,丁主任問詢了浙江的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貨幣金銀管理處和國家外管局浙江分局,得到的答案十分模糊,大家對于這一業務都感覺還沒有明顯的確定,有在邊緣游走的感覺。 丁主任進一步指出,黃金放開了,但是保證金炒金的法規障礙好像確實存在。目前的金銀管理存在脫節和真空,好多地方容易產生混亂。一方面,國內對于黃金的投資需求又在高度膨脹;另外,又不能忽視蓬勃發展的背后所帶來的隱患。由于出過類似的問題,值得思考。 丁主任認為,上海黃金交易所作為全國唯一的法定黃金交易平臺,應該對此事有權威的說服力。 為此,金交所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說出了一些看法。首先,金交所只是一個交易機構而不是管理機構,而管理不是交易機構可以決定的。 他說,保證金炒金肯定是有法規限制的。上世紀90年代查處的期貨就是如此,雖然這屬于貨幣金銀處管理,某些地方還有管理缺位和空白,主要是缺少一部合理完善的《黃金交易法》。 該人士表示,黃金現貨交易是沒有問題的,這屬于商品范疇,但如果是保證金炒金,這就是具有期貨性質的金融交易。不管最后提不提取黃金,關鍵是,它利用了期貨杠桿操作和做多做空的機制,而且期貨最后也可以交割提貨。 河南省鑫力黃金交易中心的副總經理金鑫表示,保證金炒金其實是有法規隱患的。因為上海金交所作為全國唯一的法定機構,目前只推出AuT+D延遲交收交易,沒有稱保證金交易,雖然有15%保證金的杠桿性質,但它更多是套期保值。而且,它還有延遲費用和補償費用等規則來限制投機,這和保證金炒金是不一樣的。而保證金炒金更多的是一個投資交易平臺。 金鑫呼吁盡快推出《黃金交易法》。他說,我國以前沿用的《金銀管理條理》已經顯露了很多弊端和漏洞,其已經跟不上市場需求,所以黃金市場的發展有時不免陷入混亂和無法可依。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保證金炒金并非高賽爾首推,在全國已經有了一些保證金炒金的模式,這是在股市低迷并且投資渠道欠缺的背景下產生的,有其合理性。 高賽爾金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周里昂表示,高賽爾金條延遲交收交易不是期貨交易,也不同于遠期合約,但它比標準期貨及遠期合約更實用、更靈活、更方便,“絕對沒有法規障礙”。 北京黃金研究中心的主任張炳南認為,對于一個具體的交易品種確實不好評論,但是對于《黃金交易法》的推出肯定是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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