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反非法集資 地下期貨投資基金將被取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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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5日 09:18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李濤 發自北京 國務院日前正式明確,由銀監會負責對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這是從4月22日下午召開的銀監會第十一次委務會議上傳遞出的消息。 在這次會議上,銀監會主席、黨委書記劉明康要求銀監會上下一定要統一認識,服
銀監會政策法規部副主任李伏安告訴本報記者:“這項工作剛剛落實下來,有關機制、是否進行專項整治、是否設立專門部門,都需研究。這項工作與央行正在做的反地下錢莊工作是有關系的。” 地下錢莊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罪名:非法炒賣外匯、洗黑錢、高利貸和非法集資。此外,通過“地下保單”、“地下期貨投資基金”、“地下股票交易”、私募基金等進行的非法集資日益凸現風險。 此前,中央有關部門發出了相關通知,規定銀監會負責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工商總局、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及非法集資行為發生地的地方政府,密切配合銀監會開展有關工作。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由銀監會負責認定、查處、取締;涉及證券期貨、保險機構的,由銀監會會同證監會、保監會以及有關部門認定、查處、取締;涉及工商企業的,由銀監會會同工商總局以及有關部門負責認定、查處、取締。非法集資機構一經銀監會宣布取締,有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的,由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負責清理清退債權債務及相關善后工作;沒有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負責組織清理清退債權債務及相關善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