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出爐時機尚未成熟 期交所推出可能性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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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4日 20:14 中華工商時報 | ||||||||
實習記者宋一平 本報記者董硯龍 負面影響不容忽視相關準備工作還需完善 歷經兩年多的慘淡經營后,2004年中國證券市場繼續陷入低迷,一批又一批曾經叱咤風云的券商、機構由于不堪重負而相繼倒下。伴隨著漫漫熊途,中國資本市場愈發迫切的需
“在大規模培育機構投資者的同時,將股指期貨提到議程上是必然的。”有關專家指出。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還需盡快完善與股指期貨相適應的相關準備工作,立即推出股指期貨的時機尚未完全成熟。 培育機構投資者的需要 縱觀國際期貨市場,其延循的都是從商品期貨到金融期貨的發展脈絡。作為金融期貨三大品種之一,股指期貨是交易協約雙方同意在將來某一日按約定價格買賣股票指數的標準期貨合約,能幫助股票投資者回避股票投資的系統風險,具備套期保值、價格發現兩大功能。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指出,隨著國內機構投資者的迅速壯大和其規范程度的加大,“做多才能賺錢”的交易羈絆了投資者再壯大、再發展的腳步,“適時推出股指期貨也是控制風險、穩定市場的一種手段。” 目前,由于我國股市缺乏做空機制,投資者只有在上漲行情中才能獲取收益,價格下跌時根本無法通過“做空”規避系統風險。尤其是機構投資者持倉規模較大,遇到這種風險時往往很難“轉身”而處于被動地位。 “在大盤陷入低迷的時期,由于市場的流動性降低,機構投資者往往陷于兩難的境地”,一位曾經供職于券商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投資組合的手段對于系統性風險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由于沒有避險工具,盡管市場承接力度已經非常微弱,機構最終的選擇往往只能是減倉,這反過來又使得本已低迷的大盤更加疲弱不堪。 期交所推出可能性大 事實上,隨著QFII、社保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逐步進入股票市場,希望通過運用股指期貨實現保值增值,進而有效規避系統風險的呼聲已經日盛一日。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似乎都在摩拳擦掌,欲將股指期貨交易攬入懷中。其中上證所1999年推出了研究報告,并于近日宣布重新啟動股票指數期貨的開發。而上海期貨交易所則在2001年便已經完成了股指期貨課題的研究,并為股指期貨設計出了可操作的總體方案。 股指期貨推出后無疑將為交易所帶來豐厚的利潤,但是關于股指期貨交易將花落誰家的問題顯然還是一個未知數。《證券法》明確規定,證券交易所從事現貨交易,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雖然明確規定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但作出了期貨交易不得進行現金交割以及金融機構不得參與期貨市場等規定。 “按照目前的規定,無論將來股指期貨在哪家交易所進行交易都存在法律障礙,屆時肯定要對相關規定作出修改”,有關專家分析認為,從這個角度來看,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難度較小,因此股指期貨很可能放在期貨市場交易。 據記者了解,國際市場如美國、英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都是由當地期貨交易所推出,而日本等地則是由證交所推出。業內人士表示,期貨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貨的優勢是其在控制風險等方面具有較為豐富的經驗,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由證交所推出的可能。 時機尚未完全成熟 與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相平衡,推出股指期貨可以說具備了相當的必要性。由于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海外交易所搶先推出中國股指期貨產品,從維護金融安全的角度來說,股指期貨的推出也更顯得極為迫切。 然而根據國際市場的經驗,由于股指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較短,操作較復雜,其準備工作的完成并非朝夕之事。如果在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時便倉促上馬將對現貨市場造成風險隱患,因此如何加強風險控制以及抑制不公平交易等過度投機行為無疑也是不容忽視的。 銀河證券高級研究員吳祖堯對記者明確表示,股指期貨在市場穩定的氛圍下推出比較合適,現在還不是推出的最好時機。也有市場人士認為,從美國1982年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貨合約來看,市場低迷導致的股市風險日益突出正是產生股指期貨的直接原因。而避免股指期貨對現貨市場產生不良影響的關鍵在于制定一個完善成熟的相關制度。 “根據股指期貨的需要,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力度還有待完善”,李永森教授指出,股指期貨是一把雙刃劍,其杠桿效應容易導致過度投機,這會直接導致股指期貨與現貨市場的巨幅波動。“這就需要監管機構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預防和打擊股指期貨市場發展初期的過度投機,穩定資本市場。” 李永森教授表示,參與股指期貨主體的后續專業力量必須及時跟上,此外,如何引導投資者認識和了解股指期貨,加強其未來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確定性和有效性,也成為準備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