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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海外投資起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8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實習記者 余洋

  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guī)定》5月1日起獲準施行,醞釀已久的社保基金海外投資正式啟動。目前已開始選聘境外投資管理人、資產托管人。

  3月14日,財政部、勞動保障部、人民銀行批準發(fā)布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
管理暫行規(guī)定》。

  《規(guī)定》指出,全國社保基金投資境外的資金來源為以外匯形式上繳的境外國有股減持所得。境外投資的比例,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全國社保基金總資產的20%。

  根據(jù)《規(guī)定》,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的投資品種或者工具包括:銀行存款;外國政府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外國機構債券和外國公司債券;中國政府或者企業(yè)在境外發(fā)行的債券;銀行票據(jù)、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股票;基金;掉期、遠期等衍生金融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規(guī)定》首次把衍生金融工具納入投資工具,但規(guī)定僅限于風險管理需要,嚴禁用于投機或放大交易。

  《規(guī)定》要求單個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管理人管理的全國社保基金委托資產投資于一家機構發(fā)行的單只

證券和基金不得超過該證券和基金份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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