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不如疏 國內私募基金尷尬沒有戶口期待扶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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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09:14 解放日報 | |||||||||
將私募基金納入政策法規的監管之內,讓私募基金走出灰色地帶,對市場來說應是一種“雙贏”。 前不久,新加坡磐石基金出資10多億元,收購了華夏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2.89億股的國有法人股。與此同時,歐洲最大的私募基金公司3i集團也在上海設立了代表處。此外,凱雷、華平、新橋等國際大型私募基金公司近期也紛紛設立瞄準亞太地區的基金。
在國內私募基金還“名不正言不順”之時,境外私募基金大鱷們卻名正言順地進來,并掀起一波熱潮。這無疑是個尷尬的信號。國內私募基金該何去何從? 尷尬沒有“戶口” 在我國,私募基金沒有“戶口”。作為一種通過非公開渠道、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集合投資,私募基金在當前還只是一種沒有任何法律法規約束的民間行為。相對于證券市場上的公募基金而言,同樣以“代客理財”、“資產管理”等形式出現的私募基金,屬于體制外的“超生者”。 私募基金的存在和發展,迎合了市場需求。我國處于基金業發展的萌芽階段,由于基金公司的設立審批較嚴、時間較長,基金業正規軍隊擴容的速度相對較慢。而市場對專業投資的熱情和需求卻日益增長,催生了眾多非正規的集合理財,即私募基金。此后,由于私募基金相比公募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較低,政府對其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更為靈活,投資者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私募基金于是“一發而不可收拾”。 2001年的一份關于私募基金的調查顯示,我國證券市場私募基金規模近7000億元。當時,1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以公募方式發起設立的所有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其募資總量不足1000億元———私募基金的規模是正規軍的7倍。盡管2003年之后我國基金業發展很快,但有關機構2004年調查顯示,私募基金占投資者交易資金比重為30%-35%,資金總規模約7000億元,整體規模依然超過正規軍一倍。 盡管有著較大的市場需求,但是非正規的“超生者”身份,也讓私募基金頗為尷尬。對于自我保護意識相對較弱的中小投資者來說,私募基金潛藏著很大的風險。法律風險首當其沖。目前,國內私募基金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保障。為吸引客戶,地下私募基金對客戶大多有私下承諾,如保證本金安全、保證年終收益率等,這種既非合伙、又非投資的合同,本質上類似非法集資。這種建立在非法契約上的委托代理關系是很脆弱的,無法控制受托者可能發生的“道德風險”,一旦出現糾紛,投資者權益難以得到法律保護。信用風險也不可小視。私募基金在實際運行中往往依賴于當事人的市場信用,而在整體市場信用體系沒有建立的情況下,私募基金往往在牛市中能夠兌現高回報,一旦行情轉壞投資收益就難以保證。 堵之不如疏之 私募基金的尷尬,也是市場的尷尬。市場的需求,支撐私募資金越滾越大,牽動著整個市場。一方面,如果不規范私募基金,“靈活操作”背后隱藏的風險,必將危害股市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如果大面積封殺私募基金,則會造成市場資金鏈的斷裂和失血,損害的依然是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對于私募基金,堵之不如疏之。業內專家認為,這是一個明智的方法,卻也是無奈的選擇。事實上,支撐這一觀點的理由,不只是市場遭遇尷尬,發展趨勢也有必要對私募基金進行疏導和規范。 股市是多元的,投資理念也應當是多元的。從海外成熟市場的經驗看,私募基金的規模要遠大于公募基金。在美國15000多家基金公司中,絕大部分屬于私募。對于中國的證券市場來說,私募基金也應是整個市場體系一個組成部分。明確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讓私募基金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地帶,有利于將更多的民間資金納入專業理財的軌道,為證券市場帶來新的增量資金,并進一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和活力。 由于制度原因,公募基金操作觀念比較接近,往往引發“羊群效應”。目前低迷市場中,基金高度控盤持股比例占其流通盤50%以上的股票有38只,其中138家基金集中持有寶鋼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130家基金集中持有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等。多家基金集中持股,已為市場帶來極大風險,一旦基金意見分歧,很容易出現互相拆臺,加速市場下跌。前期股市屢屢出現的基金重倉股跳水,正反映了基金高度控盤的弊端。 市場需要一種力量打破公募基金抱團取暖的格局,而私募基金已經具備條件。 期盼走向陽光 為私募基金“正名”,不僅是市場的呼聲,似乎也是管理層的意愿。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前不久表示,在風險可以買賣的情況下,將來可能比較愿意承擔風險的主要是私人投資類組織和私募投資的基金,今后民間財富是需要著重培養的,在政策上要考慮它們的地位問題。在其之前,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曾建議,進行開放式監管,發展私募基金市場。 私募基金作為一種重要的民間投資力量,其對整個資本市場的發育與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市場化必將引起我國證券市場、證券業、基金業的巨大變化。 如何為私募基金“正名”? 專家認為,規范私募基金市場,必須加快證券私募基金方面的立法,限制一些不規范的做法。由于私募基金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性,所以應該考慮私募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于個人而言,應該規定投資額的下限;對于機構投資者,也應規定相應的投資額和凈資產收益率的下限。同時,對私募基金普遍存在的借款融資現象,也應規定一定的額度范圍,如規定其占基金凈值的比例,以控制私募基金的風險。此外,在完善法規上,專家還建議,可在法規中明確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投入資金多少,在籌集的基金總額中必須占到一定份額,這樣有助于避免利益主體的缺位。 在完善法規的同時,必須審批、核準成立一批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來應對市場需求。私募基金的設立,應有明確的組織形式,有符合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合法的資金來源、合法的投資方向。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必須依法管理資金,并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最后,對于私募基金的運作,必須加強監管。專家建議,私募基金應定期向投資者披露信息,以增加透明度。同時,必須要求對私募資金賬戶進行托管,實現交易平臺和資金劃撥平臺的分離。此外,還必須明確私募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固定投資收益率的承諾、投資者和管理人需簽訂合法的委托協議,等等。 本報記者 蔣婭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