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分紅的基金未必是好基金 持有人應留清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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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8日 13:2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仲黎明 從基金公司的相關言論來看,迫于持有人的贖回壓力是分紅最主要的原因,基金持有人逼宮分紅自然是出于對股票市場后續走勢和基金凈值后市表現的擔憂。 基金陸續分紅
介入基金市場超過1年的投資者在當前的基金分紅潮面前應很自然聯想起2004年初更加熱鬧的基金爭相分紅局面:在2004年年初,基金公司頻頻主動推出分紅方案,無論是涉及基金范圍還是分紅頻率都遠遠高于現在,有基金甚至在短短兩個月內實施了連續6次的高密度分紅,基金公司在媒體面前也大談分紅對持有人利益的重要意義。 而現在同樣是基金分紅潮,基金公司相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卻流露出更多迫于持有人潛在贖回壓力的無奈,基金公司為何會出現態度的這一顯著差別呢?這應當從基金公司分紅的動機和默認分紅方式的改變來尋找答案。 2004年初,股票市場行情火爆引發基金發行熱潮,基金公司更多出于營銷目的,通過旗下老基金的頻繁分紅來吸引投資者的眼球,向投資者宣傳自身的投資運作能力,以此來帶動新基金的發行。此外,2004年初投資者賬戶開戶時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基金分紅將以新增份額形式體現,由此導致的結果是基金所分配出的大部分紅利仍停留在基金資產內,不會引發基金所管理資產的流出。如此一來,基金分紅對基金公司有利,從而會出現基金公司爭相分紅、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各得其所的局面。 而在2004年7月證監會出臺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中明確要求投資者賬戶的默認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因此,基金分配出的大部分分紅將流出基金總資產,以現金形式劃入基金持有人的賬戶,引起基金所管理的資產縮水。 分紅對持有人利益影響有限 事實上,開放式基金分紅對持有人利益的影響也確實有限:開放式基金持有人投資于基金的收益最終來源于基金凈值的提高,而基金分紅只是持有人的一部分資產或者以新增基金份額的形式或者現金的形式體現在賬戶中,在分紅時刻對投資者的資產總值不構成任何影響。 而在基金分紅后,持有人的總資產變動與基金凈值變動之間的關系會由于持有人選擇分紅方式不同而有所差異:對于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持有人,其總資產變動與基金凈值之間的關系與分紅前兩者之間的關系完全相同,對于選擇現金分紅的持有人,由于賬戶中現金的存在,其總資產與基金凈值之間的關系會比分紅前的兩者之間的關系更加平緩。 不過,對于具有定期業績考核壓力的機構投資者而言,通常會將投資賬戶中的浮動盈虧和實現盈虧分別考察,而實現盈虧在考核中占據的權重相對較高,此時基金分紅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基金后續凈值下跌引發浮動盈利轉化為浮動虧損的不利局面,因為基金分紅后畢竟會有一部分實現盈利在考核中產生正面作用。 除此之外,對于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持有人而言,基金的分紅還會降低未來贖回時支付的贖回費用,但這一費用的節省僅占持有人總資產的0.01%(平均分紅率2%×贖回費率0.5%=0.01%),影響效果甚微。 有觀點認為,基金分紅對基金投資運作產生負面影響,進而不利于持有人資產的長期保值增值,事實上,考慮到基金每次分紅平均占凈值不足2%,分紅對基金運作的影響同樣是微不足道。當然,短期內的頻繁分紅對基金運作有一定的不利影響。 基金公司積極響應持有人的要求,在滿足分紅條件下積極分紅,這無疑是持有人利益保障的重要體現,那么對于基金的機構持有人而言,以贖回為要挾逼迫基金公司實施分紅是否就是對其自身最有利的選擇呢? 通常基金持有人要求分紅是出于降低股市風險的考慮,但依靠分紅實現降低風險頭寸或規避市場下跌風險的目標并不現實,以不足2%的分紅率根本不足以達到預期目標,持有人應當直接選擇贖回,這對持有人自身的投資回報更加有利。 分紅的基金未必是好基金 對于準備購買基金的投資者而言,是否應當將基金分紅當作選擇基金的重要標準呢? 從前面的分析中不難得出答案,無論是對于準備選擇操作穩健基金獲得資產長期保值增值的投資者,還是準備選擇操作風格激進,追求短期資產增值收益的投資者,基金是否分紅根本就無足輕重。對于前者,短期的市場波動不應影響自身投資決策,基金分紅對自身利益影響微乎其微;對于后者,更優的選擇是在基金凈值出現較高漲幅時贖回而不是要求分紅。 不僅如此,具有頻繁分紅紀錄而基金契約對基金不定期分紅又沒有相應規定的基金反而是投資者回避的對象,因為這一跡象極有可能是該基金面臨較大潛在贖回壓力的表現,而且頻繁的不定期分紅會對基金運作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基金法中強制滿足條件的基金定期分紅的相關規定已經有力地保障了投資者獲得基金分紅的權益,投資者在選擇基金時不應把基金是否分紅作為主要考慮因素。 (作者任職于國泰君安證券新產品開發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