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風險管理水平不過硬 誰為年金理財業績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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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3日 09:33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馬玉榮 日前,第一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審專家楊健教授(中國人民大學金融信息中心主任、國家863項目“證券行業風險識別、監控與防范技術支持系統”負責人、《投資與證券》主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現在企業年金管理機構設置了受托人、帳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這些職能環節,流程設計安全性高,管理職責仍待明晰。每個參加服務的職能部
記者:應當如何選擇誰有資格做投資管理人呢? 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是核心問題,因此年金分配給投資管理人應該是一個非常審慎的過程。從理財的角度講,國內基金的理財水平是令人尷尬的。現已公布2季度報告的42家基金公司的181只基金的季度報告顯示,它們在二季度總計虧損8.01億元,平均每只基金虧損438萬元。你認為選誰好呢?中國基金公司成立的時間不長,水平參差不齊。誰也無法輕易確定誰能做得更好,沒有入選的許多基金未必不優秀。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與專家們已經相當認真了,只不過必須在“矬子里面拔將軍”罷了。 記者:您認為年金投資管理人應該如何加強風險管理? 楊。基金公司對于年金的重視程度如何并不重要,提高基金管理風險水平才是首要的。許多基金連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課還不會呢!例如,對上市公司的動態價值不能評估,對上市財務結構的真偽不能識別,更不要說進行投資組合的配置了。很多基金投資對象雷同,在關鍵時點帳面做的“漂亮”,其實大多是交叉持有某些股票而產生的錯誤疊加。 記者:年金管理鏈條是什么樣的? 楊健:一般來說,年金服務合同一方為企業,另一方為受托人。受托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托管機構作為托管人,負責托管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帳戶管理機構作為帳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以委托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勞動保障部通告第一批企業年金管理機構包括:5家受托人、11家帳戶管理人、6家托管人、15家投資管理人。受托人負責選擇企業年金的另外三種角色,且受托人可以采取捆綁方式,同時擔任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第一批年金法人受托機構有華寶、中信、中誠3家信托公司,平安、太平2家養老保險公司;帳戶管理人有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 記者:年金管理各環節服務、收費情況?各提多少傭金? 楊健: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四類管理人的收費標準分別為: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費不高于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0.2%;賬戶管理人的管理費按每戶每月不超過5元人民幣的限額;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費不高于托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0.2%;投資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費不高于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1.2%。 記者:現在年金管理機構設計了這些環節,錢虧了誰負責? 楊健:企業年金的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建立的是信托關系,因此受托人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負有全責。受托人好比企業年金的管家,是聯系委托人與其他三種基金管理人的橋梁。在投資管理人面前,受托人的權力相當大,他將分配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份額。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有7種情況委托人可以終止法人受托機構職責,并在30天內委任新的受托人。至于虧損問題必須有法律賠付依據,否則很難處理。 記者:在如何壓縮年金管理成本和提高效益方面,請說說您的建議? 楊健:在企業年金管理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多個當事人,尤其是投資管理環節,可能會選取多家機構分別運作。因此,企業年金管理的風險控制鏈條較之一般的資產管理或基金管理業務顯得更長,F在年金管理環節設計的安全有余,責任不足,每個參加服務的職能部門都要收取一定費用,這無形中增加了參加年金計劃的企業員工的負擔,而更核心的問題是可靠性和收益性。企業應選擇誰作為帳戶管理人,并要求受托人按自己的意志確定管理機構,企業能夠決策哪些事情,這些都是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最關心的,企業內部有投票選擇權。 記者:您認為市場規律是否會起一定的作用嗎? 楊。勞動與保障部確定了一個管理框架,我認為結構設計符合現階段的需要。但是,企業年金基本歸屬于保險市場,即使符合年金保險承辦資格,萬一保戶服務不佳、或是市場出現優秀的年金商品,參加年金保險的職工可另外選擇其它年金保單,透過這項選擇機制,鼓勵保險業者提高服務質量。我想將來年金資產由誰來保值增值,仍有一定的選擇空間,某企業的年金可以投資什么,不可以投資什么,怎么處理,仍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和研究的問題。年金的投資對象將來還會有別的金融產品,如可以買外匯組合、證券投資基金、債券組合等。金融機構自己產品越來越多,也可以推薦給企業年金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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