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和LOF優劣難辨 基金公司隔岸觀火(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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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8日 15:42 21世紀經濟報道 |
本報記者 謝飛 深圳報道 對大多數基金公司來說,比較普遍的心態是等待首家LOF和ETF面世之后的效果,如果哪家效果不錯,模仿跟進就是。 與演習相比,真刀真槍的實戰會更容易讓觀者血脈賁張。而ETF與LOF的現實較量中,真正興奮起來的似乎只是媒體和已經赤膊上陣的滬深交易所,其最為重要的觀眾——基金公司只是象征性地在一旁搖旗吶喊。 因為,在ETF和LOF的優劣辨明之前,基金公司過早的表態無疑是在弄險。 深交所暗渡南方LOF 接近深交所的有關人士透露,深交所的LOF已經獲批,首家LOF基金已經確定為南方基金,并將于8月正式發行。 南方基金有關人士也證實,南方積極配置基金原定于7月發行,但為了等待深交所的LOF,將發行檔期推到了8月。 有基金人士透露,深交所現在還在對交易細則進行字句斟酌的修改,比如是不是應該使用“套利”這樣的表述。 不過與上交所不同,深交所不僅沒有大張旗鼓地宣傳LOF,反而在刻意地封鎖有關LOF的消息。據悉,某證券媒體近期受到了深交所的斥責,因為他們披露了“不該披露的信息”。 對基金公司來說,發行何種產品,直接關系到基金公司的飯碗。多家基金公司表示,深交所和上證所誰都不能得罪,因此,無論是深交所要上LOF,還是上證所的ETF,基金公司在口頭上都是積極支持的,但真的是否要付諸實際行動,基金公司顯得謹慎而小心。 基金公司需要仔細度量ETF和LOF的優劣,方能決定選擇ETF還是LOF。 據悉,一些基金公司正在專門研究ETF和LOF。 記者手中的一份報告認為,LOF和ETF都是當前我國基金市場的重大創新,兩者都各有優勢和劣勢。 ETF曲高和寡 從產品創新的角度看,ETF無疑比較徹底:“一籃子”成分股的申購與贖回顛覆了現在開放式基金的買賣模式。而LOF則是一個折中產品,只是增加了開放式基金交易方式。 從海外的實踐來看,ETF具有一般開放式基金無法相比的優勢,如稅收優勢、做空機制等以及其“一籃子”申購贖回。 但既然是舶來品就有水土問題。 該基金研究報告認為,過去10年ETF在海外之所以受到市場的熱烈歡迎,既是由于設計上的成功和本身獨有的一些優勢,也與所在證券市場的法律、監管、稅收、市場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 但該報告認為,使ETF在國外大受歡迎的主要優點由于國內市場環境的制約難以充分發揮。 首先,“一籃子”股票認購遭遇變通。 ETF的根本特點是利用“一籃子”股票申購ETF的份額,即投資者自己購買股票然后將其股票轉化為ETF份額。這樣做的目的是將股票購買風險由基金轉移給投資者,從而保持基金的穩定性,減少跟蹤誤差。這是ETF的靈魂所在。 但“一籃子”申購、贖回在國內遇到較大障礙。目前國內的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重要的機構投資者被禁止直接購買和持有股票。 其次,稅收優勢無法體現。 在美國,根據美國稅法,共同基金或投資信托買賣證券的價差收入需繳納資本利得稅,這是ETF和一般開放式基金相比具有稅收優勢的重要前提,也是ETF在美國能夠迅猛發展的重要動力。 而目前在國內,國家為鼓勵扶持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對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2002年9月財政部、國稅總局下發的《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了“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及其他三項稅收優惠。 因此,在目前國內的稅收環境下,ETF相對于一般開放式指數基金、甚至是積極管理型的開放式基金都不具備任何明顯的稅收優勢。避稅動機這一推動ETF產生和迅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國內并不存在。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缺少做空優勢。 在海外,賣空是ETF的一個重要特性和核心優勢,它為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提供了順應市場大勢進行相應操作的有力手段,即使在市場連續大幅下跌的環境下也同樣可以通過正確的投資策略從中獲利。 但目前在國內證券市場上,保證金交易和賣空均受法律的明確禁止,ETF做空機制在國內無法實現。 而剝離了“賣空”以及保證金交易等其他交易功能之后,ETF的所謂“交易靈活性”在目前國內環境中所剩下的,就只是其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交易所連續交易。 實際上,在我國ETF的綜合優勢已大打折扣。 但也有基金人士表示,雖然ETF的“天然優勢” 目前無法完全實現,卻并不代表以后不能實現。“中國證券市場發展這么快,這些問題應該在不久就能得到解決。” 并且,ETF的一籃子股票的申購贖回方式仍然是對開放式基金的徹底創新,一籃子股票的交易制度,對基金投資的穩定性是開放式基金所不能比的。 LOF更現實? ETF的主要優勢在國內得不到完全發揮,那么作為折中方案而出現的LOF便有了生存空間。 一些基金公司的觀點認為,LOF是適合目前中國市場的可行性較強的基金創新,盡管LOF的創新很有限,只是解決了開放式基金上市交易的問題。 在此之前,封閉式基金只能在二級市場交易,開放式基金只能在一級市場贖回,LOF的推出,打破了兩者間的鴻溝。 LOF沒有使用“一籃子”股票申購的特點,也沒有做空機制。但除此之外,ETF所具備的一些便利,LOF基本上具有。 同時,LOF還具有ETF一些沒有的優勢。如LOF對開放式基金產品性質沒有限制,ETF目前要求必須是指數基金才可以上ETF,而LOF則很寬泛,所有的開放式基金都可以成為LOF產品。 并且,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LOF對于“封轉開”的適用性比ETF更強,對于我國目前54只封閉式基金來說,LOF的出路可能會更寬廣一點。 這樣,ETF自身獨有的優勢由于受國內市場環境的限制難以發揮,使得其在國外對LOF的優勢大打折扣。 于是,業內對LOF作出了一個很好的形容:LOF盡管長得不怎么漂亮,但“LOF是一個舞臺,大家可以在上面跳舞”。 但也有基金人士認為,LOF雖然簡便可操作,但終究不算是一個新產品,不過是增加了交易的手段,這個手段大家都可以用,長期來看,ETF是公司產品庫里面的重要組成部分,仍然是大家不能回避的產品。 眾基金隔岸上觀 面對深、滬交易所的熱情,基金公司們有自己的打算。 眾多基金公司對于ETF和LOF并不是像交易所那樣積極。“等一等吧,看華夏和南方做得怎樣。”。 某基金公司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對于ETF和LOF,都是屬于創新力度比較大的產品。ETF在美國等海外市場發展迅猛,這是一個事實,但由于國內市場還處于很初級的階段,前景不是很好估計。而LOF,海外市場的例子又做得不是很多,不是主流創新產品,在國內能做得如何同樣也不好說。” 記者獲悉,一些公司也有一些判斷,對LOF或ETF也做了一些初步準備,但并不著急做第一只。 對大多數基金公司來說,比較普遍的心態是等待首家LOF和ETF面世之后的效果,如果哪家效果不錯,模仿跟進就是。做首家LOF產品尤其是ETF,雖然為基金公司帶來的聲望以及榮譽不小,但新規則的擬定、方案設計都非常麻煩,投入的研究力量也比較大,耗時耗力。 而這種基金的創新并沒有專利,等首家LOF和ETF上市之后,采取跟隨戰略,不僅風險小,而且很多規則都是現成的,直接克隆簡單方便。 并且,面對如此復雜的交易方式,讓普通投資者弄明白怎么回事也并不是易事,投資者的教育也是一筆成本。 這些因素決定了只有龍頭的基金公司才可能參與ETF和LOF的產品創新。 有基金公司人士總結認為:其實無論是LOF還是ETF,最終還是要靠業績說話,不管是什么產品,能給投資者掙錢才最有說服力,投資的便利和創新最多只是錦上添花,不是根本。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