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添富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摘要(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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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4日 16:3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目標 力求本金穩妥和基金資產高流動性的前提下,追求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允許的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 5)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 6)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 7)短期融資券; 8)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三)禁止行為 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股票; 2.可轉換債券; 3.剩余期限超過397天的債券,買斷式回購融入基礎債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97天; 4.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下的企業債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 6.買賣其他證券投資基金份額,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將基金財產用于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8.承銷證券; 9.從事使基金財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10.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發行的股票或債券; 11.買賣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12.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13.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進行交易,通過交易上的安排人為降低剩余期限的真實天數; 1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及基金合同規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對上述事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四)投資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如下投資限制 1)投資于同一公司發行的短期企業債券及短期融資券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 4)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80天; 5)除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資組合中,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當發生巨額贖回時,本基金的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時,基金管理人應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6)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過397天但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券攤余成本總計不得超過當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 貨幣市場基金的存款銀行應當是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業務資格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資格的商業銀行; 8)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9)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短期融資券的信用評級,應不低于以下標準: (1)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1級或相當于A-1級的短期信用級別; (2)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豁免信用評級的短期融資券,其發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A級或相當于AAA級的長期信用級別; 國際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低于中國主權評級一個級別的信用級別(例如,若中國主權評級為A-級,則低于中國主權評級一個級別的為BBB+級)。 同一發行人同時具有國內信用評級和國際信用評級的,以國內信用級別為準。 貨幣市場基金持有短期融資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予以全部減持。 10)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限制。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投資符合上述投資組合限制的規定。因證券市場波動、發債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資組合不符合1至10項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達到標準。 對上述事項,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時,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相互協商后,有權按新的規定作出調整。 六、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二)基金收益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披露開放日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節假日,應于節假日結束后第二個自然日,披露節假日期間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節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節假日后首個開放日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合同終止事由。 基金合同終止時,基金管理人應予公告并組織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義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三)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四)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五)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在備案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告。 (六)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本基金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九、基金合同的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1.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銷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查閱;投資者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基金合同復制件或復印件,但內容應以本基金合同正本為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