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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國際持續增長股票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2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8日 13:2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二 發售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發售方式

  募集期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投資者可通過柜臺(場外)認購和交易所(場內)認購兩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基金銷售代理人的營業網點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在柜臺(場外)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也可以通過交易所會員單位作為基金銷售代理機構在交易所(場內)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具體發售方案以發售公告為準,請投資者就基金份額認購事宜仔細閱讀發售公告。

  (二)認購程序

  投資人認購時間安排,認購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可咨詢銷售機構各基金銷售網點的經辦人員。

  (三)認購方式及確認

  (1)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2)銷售網點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是否成功的確認,僅說明該網點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點或本基金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3)基金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4)若投資人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人認購金額本金足額退還投資者。

  (四)柜臺(場外)認購

  1.柜臺(場外)認購費率結構:

  柜臺(場外)認購費率單筆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小于100萬元1.0%

  100萬元(含)-200萬元0.8%

  200萬元(含)-500萬元0.6%

  大于500萬元(含)1000元

  2.柜臺(場外)認購份額的計算:

  柜臺(場外)認購采用"金額認購,份額確認"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凈認購金額 = 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 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 =(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入基金資產。

  認購款項在基金設立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否則,歸入基金資產。利息的確定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例:投資者通過柜臺(場外)方式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元,認購期利息為2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0/(1+1.0%)=9,900.99元

  認購費用=9,900.99×1.0%=99.01元

  認購份額=(10,000.00-99.01+2)/1.00=9,902.99份

  3.柜臺(場外)認購的確認及限額規定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在T日的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可在T+2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可以到網點打印交易確認書;

  4)本基金在代銷機構網點的柜臺(場外)單筆認購金額不低于1000元,在直銷網點的柜臺(場外)最低認購金額由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5)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五)交易所(場內)認購

  1.交易所(場內)認購費率結構:

  深交所掛牌價格為基金面值,會員單位可參照下表設定交易所(場內)認購費率:

  交易所(場內)認購費率單筆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小于100萬份1.0%

  100萬份(含)-200萬份0.8%

  200萬份(含)-500萬份0.6%

  大于500萬份(含)1000元

  2.交易所(場內)認購份額的計算:

  交易所(場內)認購采用"份額認購,份額確認"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用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認購利息/掛牌價格

  實得認購份額=認購份額+認購利息結轉份額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后2位,認購份額的最小計價單位為1份。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基金資產。

  認購期內本基金份額的面值為1元,掛牌價格為基金份額面值。

  例: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內)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份,認購期利息為2元,

  認購費用=10,000.00×1×1.0%=100元

  認購金額=10,000.00×1+100=10,100元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2/1=2份

  實得認購份額=10,000.00+2=10,002.00份

  3.交易所(場內)認購的確認及限額規定: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會員單位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在T日的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可在T+2日到會員單位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可以到會員單位打印交易確認書;

  4)本基金交易所(場內)單筆認購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能超過99,999,000份;

  5)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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