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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趨勢投資混合型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4日 05:5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興業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5年9月7日證監基金字[2005]156號文批準,自2005年9月19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5年10月28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安永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927,322,198.45元人民幣,折合基金份額927,322,198.45份;認購款項在基金驗資確認日之前產生的銀行利息共計323,056.39元人民幣,其中322,900.27元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余156.12元的利息折份額計算尾差作為其他基金資產
歸基金所有。其中,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18,000,000份,認購費1000元。本次募集所有資金已于2005年11月3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開立的興業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專戶。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6783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計算,本基金募集期間募集及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共計927,645,098.72份基金份額,其中利息結轉基金份額共計322,900.27份,已全部計入投資者基金賬戶,歸投資者所有。本次募集期間所發生的與本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從基金募集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資產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興業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興業趨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

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5年11月3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開始辦理。在確定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最遲在開放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如符合條件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上市交易。在確定上市交易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最遲在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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