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國泰金鷹增長基金資產配置比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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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15: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第十二條第(五)款“投資策略”規定:“基金組合投資的基本范圍:股票資產25%-75%;債券資產55%-20%;現金資產20%-5%”。第(六)款“投資組合比例限制”中也規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鑒于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對基金投資于國債的比例已不做限制性規定,根據《
自公告之日起,提高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股票的最大比例至95%,將“基金組合投資的基本范圍:股票資產25%-75%;債券資產55%-20%;現金資產20%-5%”調整為:“基金組合投資的基本范圍:股票資產60%-95%;債券資產35%-0;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5%”。相應刪除“投資組合比例限制”中“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等相關規定。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網站(www.gtfund.com)查詢或者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688)垂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3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