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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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0日 17:10 證券時報 | |||||||||
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5年6月20日證監基金字[2005]104號文件批準,自2005年8月22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5年9月27日,基金設立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募集的凈銷售額為339,099,940.28元人民幣,認購款項在設立募集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共計43,855.38元人民幣。其中,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9月27日認購本基金30,000,000.00元,基金份額29,999,000.00份,認購費1000元。本次募集所有資金已于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4761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計算,設立募集期間募集的有效份額為339,099,940.28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43,855.38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339,143,795.66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計入投資人基金賬戶,歸投資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間所發生的與本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從基金募集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5年10月8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依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辦理。在確定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開放日的前2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10月1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