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深交所基金銷售與交易服務平臺運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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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17:04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各會員單位: 我所開放式基金場內申購贖回業務已于2005年8月份正式開通,在交易系統內即涵蓋了基金發行、申購贖回、二級市場交易、登記結算及凈值揭示等各個業務環節,初步構建了完整的基金銷售與交易服務平臺。鑒于部分會員單位在宣傳與應用該平臺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該平臺的三大特點,請各會員單位營業部盡快熟悉并及時向投資者重點宣傳和推介: 1.凡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會員單位均可直接參與基金場內認購; 2.基金開放并上市后,所有深交所會員單位均可參與基金的二級市場交易;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會員單位可辦理場內申購贖回業務; 3.場內認購、托管的基金份額可直接選擇贖回或賣出任一種方式變現,不需要辦理轉托管。 二、凡以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方式發行的基金,請各會員單位營業部注意引導、宣傳投資者使用深圳證券帳戶(或深圳基金帳戶)通過場內認購。基金認購份額托管在場內有利于資金利用與交易效率的提高,方便股票、基金之間的轉換,有助于拓展客戶資源,也增加了會員證券托管份額。目前,有部分會員單位營業部因不熟悉基金場內認購流程,仍將認購份額托管在場外,請各會員單位檢查柜臺操作流程,完善場內認購業務運作。 三、請少數尚未開通場內申購贖回業務的會員單位盡快開通場內各類委托終端(包括網上交易、電話委托和柜臺委托系統),尚未加入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的會員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盡快與中國結算公司業務發展部聯系(聯系電話:010-58598835),加入TA系統。 四、會員單位參與場內申購、贖回業務,應簽署《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場內銷售代理主協議》(見www.szse.cn“LOFs業務指引”專欄),請尚未簽署協議的會員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盡快簽署并將原件一式兩份寄至我所。 五、有關業務規則、指引及問答可從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及中國結算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om.cn)查詢或下載。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本所基金債券部聯系。 聯 系 人:王輝 何為 聯系電話:0755-25918536,25918543 傳真電話:0755-82083872 電子郵箱:huiwang@szse.cn,whe@szse.cn 通訊地址:深南東路5045號 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債券部 郵 編:518010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尚未加入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的會員單位 大同證券、德邦證券、萬聯證券、國海證券、華林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金元證券、信泰證券、天一證券、宏源證券、泰陽證券、金通證券、西北證券、華龍證券。 二、尚未簽署《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場內銷售代理主協議》的會員單位 國泰君安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長江證券、渤海證券、東吳證券、華夏證券、天和證券、平安證券、山西證券、東北證券、新時代證券、大同證券、金通證券、天一證券、金信證券、國海證券、西北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德邦證券、金元證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