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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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5日 05:5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0月25日,已于2003年12月16日、2004年2月24日和2005年6月6日實現了三次收益分配,累計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收益0.680元。在之后的運作中,本基金的投資繼續取得了較好的業績,截止2005年9月12日本基金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886.88萬元。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決定實施本年度的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據《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復核,現將收益分配方案公告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全體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320元進行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5年9月19日 2.除息日:2005年9月19日 3.派現日:2005年9月21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份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5年9月19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5年9月21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5年9月21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5年9月20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續費。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權益登記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 2.投資者依照前端(基金代碼510080)和后端(基金代碼511080)兩種收費模式購買的本基金份額默認的分紅方式均為現金方式。 3.如投資者變更分紅方式,則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收費模式分別提交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4.如投資者在多個銷售機構持有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銷售機構所進行的針對某一收費模式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變更,適用于該投資者持有的所有該收費模式的基金份額。 5.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機構修改分紅方式,本次收益分配以投資者在2005年9月19日(不含)前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請投資者到銷售機構或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分紅方式,如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2005年9月19日(不含)前到銷售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10)84510088。 2.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代銷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華夏證券、招商證券、廣發證券、中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申銀萬國證券、天同證券、興業證券、長江證券、國元證券、中信萬通證券、泰陽證券、東北證券、德邦證券、光大證券和廣發華福證券。 特此公告。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