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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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嘉實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關于同意嘉實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5〕103號)和《關于同意嘉實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時間安排的函》(基金部函〔2005〕171號)的批準,自2005年7月5日起向社會公開募集,至2005年8月19日募集工作結束。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866,926,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戶數為7,163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1.00元人民幣計算,本次募集資金及其產生的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共計867,126,900.07份基金份額,已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等費用,不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5年8月29日獲得書面確認,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確定上市交易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最遲在本基金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30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