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資產配置比例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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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2日 08:19 證券時報 | ||||||||||||
鑒于現行法規已經沒有對基金投資于債券的限制性規定,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融通通利系列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資 第一部分 對投資目標、范圍、理念、原則和決策的描述 二 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 (六)投資組合 (1)”中的約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在法規許可時本成分基金可以將指數化投資的比例調整為基金資產凈值的100%”,經與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將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資 第一部分 對投資目標、范圍、理念、原則和決策的描述 二 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 (六)投資組合 (1)”的原約定:“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資產總值的80%,投資于國家債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資產凈值的20%;”調整為: “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資產總值的8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rtfund.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0755-26948088)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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