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公用事業行業股票型基金(LOF)份額發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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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3日 06:1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重要提示 1、天同公用事業行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83號文批準。
2、本基金為契約型上市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基金托管人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自2005年5月26日起至2005年6月24日止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或交易所)掛牌發售,同時還將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具體辦理業務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6、投資者可以通過場內(交易所)、場外兩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7、本基金的場外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通過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河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證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證券)、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同證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吳證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證券)、齊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齊魯證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證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8、在基金發售期間基金賬戶開戶和認購申請手續可以同時辦理。 9、本基金的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具體認購金額由本基金的各銷售機構制定和調整。通過深交所認購時,每次申報的認購份額必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基金份額。 10、對場外認購金額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本公司提供上門服務。 11、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人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在發售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經正式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認購期間單個投資者場外的累計認購規模沒有限制。 12、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額記入投資者賬戶,具體份額數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5年5月23日《上海證券報》上的《天同公用事業行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4、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ttasset.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發行相關事宜。 15、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代銷本基金的城市網點、開戶及認購細節的安排等詳見各代銷機構相關的業務公告。 16、對位于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68644599)或代銷機構咨詢電話垂詢認購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行安排做適當調整。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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