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呼吁應給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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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0日 06:43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申林英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昨日在“國際金融架構和新興市場中的金融監管國際研討會”上表示,中國已經有了設立私募基金的條件,應該給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建立創投資金的籌集機制。
吳曉靈認為,設立公司型的私募基金有利于對我國市場的管理,用股本方式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對創新型企業的發展也是十分有利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用自己的錢去投資、自己承擔風險是財產權的實現方式。美國之所以能成為成功的創新型國家,是因為有發達的資本體系,其中擁有大量的私募基金,美國對私募基金的管理主要是對投資人數的限制和對投資者財產量的限制。 吳曉靈指出,“中國已經有了設立私募基金的條件:一是具有大量的富裕資金,二是《證券法》和《公司法》的修改為募集資金設立投資公司創造了條件,投資型公司可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了。” 吳曉靈認為,金融監管的重點應放在嚴格監管以存款方式或者以機構自身負債的方式間接籌集資金的人。如果是投資人拿自有資金投資,就應該建立投資人自擔風險的機制。而且,需要區分合格投資人和一般投資人。她希望,正在制訂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能對合格投資人作一些規定。 “如果要用私募基金來推動產業投資的發展,就需要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和完善的退出機制,”吳曉靈補充說,目前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有非上市公司股權難以流動和限制高收益債券發行等,應該積極吸取以往的教訓,充分利用電子報價系統形成多層次資本市場,而管理的重點應該放在信息披露和對券商的監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