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開禁 基金可投資股改公司的權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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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8日 11:21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 記者 何曉晴 實習生 袁景潮 報道:對于基金能否買賣上市公司發行權證一事,中國證監會日前已作出明確答復,并就此專門發布了《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中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基金可以持有股改中被動獲得的權證,也可以主動投資于在股改中發行的權證,《通知》還對基金投資權證的比例作出限定。
《通知》還明確,基金投資權證,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并將權證投資方案報告中國證監會并公告。而權證投資方案應當列明基金投資權證的比例限制、投資策略、信息披露方式、風險控制措施等,并充分揭示相關投資風險。 《通知》同時規定了基金投資權證的禁止情形: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5‰;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此外,通知指出,基金管理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權證投資方案,并可在允許的比例范圍內約定投資權證的具體比例。因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股改對價支付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導致基金投資不符合方案約定的投資比例、或是超出規定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之內調整完畢。 通知還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操縱權證價格或標的證券價格,不得利用權證投資進行利益輸送。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應當專門針對權證投資制定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專題:基金投資權證 基金獲準主動投資股改權證小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