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下發相關通知 基金可主動投資股改權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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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08:49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為規范基金的投資運作,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了《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中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詳見A2版)。
《通知》共8條,對于股權分置改革中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投資權證試點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規范。 《通知》指出,作為一種證券品種,權證有其自身的運行特點。對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的問題,應當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開展,待積累一定經驗以后,再根據市場情況作進一步規定。 《通知》規定,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被動獲得的權證,并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賣出該部分權證或行權;基金可以主動投資于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權證投資方案應當列明基金投資權證的比例限制、投資策略、信息披露方式、風險控制措施等,并充分揭示相關投資風險。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進行權證投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5‰;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超過該權證的10%。 相關專題:基金投資權證 基金獲準主動投資股改權證小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