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德盛安心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批準機關及文號: |
證監基金字[2005]9號文 |
基金類型: |
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 |
投資目標: |
全程風險預算,分享經濟成長,追求絕對收益。 |
投資范圍: |
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基金分紅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 |
基金單位面值: |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
認購費用: |
不超過認購金額(含認購費)的1.2%。 |
認購金額限制: |
本基金在設立募集期內,代銷網點投資者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含認購費),追加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直銷網點現場投資者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含認購費),追加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含認購費)。 |
銷售對象: |
本基金的募集對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 |
銷售渠道: |
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國泰君安、銀河證券、華夏證券、東吳證券、國信證券、興業證券、光大證券、聯合證券等各網點辦理基金的賬戶開戶、認購,也可到本公司設在上海的直銷中心現場認購 |
募集期限: |
本基金募集期為2005年5月23日起至2005年6月23日止 |
申購開始時間: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
贖回開始時間: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
申購費用: |
本基金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1.5% |
申購金額限制: |
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含申購費),已在代銷網點現場進行認購或首次申購的投資人之后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含申購費);直銷網點現場投資人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含申購費),已在直銷網點現場進行認購或首次申購的投資人之后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含申購費). |
贖回費用: |
贖回費率按持有期限遞減、最高不超過贖回總額的0.5%。 |
贖回份額限制: |
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為100份,若某筆贖回導致該持有人在該網點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00份,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起贖回。 |
基金單位凈值: |
T日的基金單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于T+1日公告 |
基金認購份額計算: |
基金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基金申購份額計算: |
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在基金資產中列支。 |
基金發起人: |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工商銀行 |
銷售機構: |
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國泰君安、銀河證券、華夏證券、東吳證券、國信證券、興業證券、光大證券、聯合證券等各網點. |
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 |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會計師事務所: |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 |
招募說明書簽署日期: |
2005年1月19日核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