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代碼: |
160106 |
發行期間: |
2005年5月20日至2005年6月21日 |
基金類型: |
上市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
基金份額面值: |
人民幣1.00元 |
基金存續期間: |
不定期 |
募集期限: |
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
認購時間: |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具體發售時間由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在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中確定并披露 |
認購方式: |
南方高增長基金的認購方式分為場內和場外,場外認購指投資者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向投資人公開發售。場內認購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定價發售,銷售渠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
場外認購費率: |
不高于1.2%,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 |
場內認購費率: |
會員單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約定的場外認購費率設定投資者場內認購的發售費率 |
存續期間申購費率: |
不高于1.5%,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 |
贖回費率: |
本基金贖回費最高為0.5%,根據持有期限增加而遞減;即相關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贖回費用等于贖回金額乘以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贖回費的25%歸基金資產所有 |
銷售對象: |
合格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 |
銷售渠道: |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代銷機構、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
申購和贖回開始時間: |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開始辦理申購、贖回。上市交易后,場內申購、贖回費用及交易規則:本基金上市后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其交易費用、交易規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執行。上市交易費用: 比照封閉式基金的有關規定辦理 |
上市交易開始時間: |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開始辦理上市交易 |
上市交易費用: |
比照封閉式基金的有關規定辦理 |
申購和贖回的計算: |
申購份額的計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贖回金額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并扣除相應的費用 |
申購最低金額: |
本基金代銷機構首次申購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均為1000元。首次申購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約定的為準。本基金直銷網點最低申購金額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
贖回最低份額: |
1,000份基金份額 |
買入申報數量: |
本基金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
基金份額凈值: |
本基金每個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 |
交易價格: |
本基金場內交易價格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揭示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法定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紅一次;場外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場內投資者只能選擇現金分紅;分紅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其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 |
本基金的特點及投資目標: |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在適度控制風險并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以具有高增長性的公司為主要投資對象,力爭為投資者尋求最高的超額回報。 |
投資理念: |
本基金秉承公司一貫的投資理念基礎上,通過前瞻性的基本面研究,挖掘上市公司價值,在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尋求具有高增長特征的品種,采取積極投資的原則,通過科學的組合,獲得超額收益。 |
投資策略: |
作為以高增長為目標的股票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和可轉債的投資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進行投資決策,以尋求超額收益。本基金選股主要依據南方基金公司建立的“南方高成長評價體系”,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價方法,選擇未來2年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超過GDP增長率3倍,且根據該體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長性和投資價值排名前5%的公司,或者是面臨重大的發展機遇,具備超常規增長潛力的公司為主要投資對象,這類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銀行 |
注冊登記人: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相關資料: |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