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加速整合 非銀系基金公司擔心發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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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9:56 南方都市報 | |||||||||
非銀系基金公司普遍擔心未來基金發售面臨困難 基金業加速整合 隨著《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及試點銀行近期選定,銀行系基金有望在年中正式加盟基金業已成為銀行界普遍的預期。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
疲弱兩天的深滬股市在此消息刺激下昨天再度走強,銀行股扛起了領漲的旗幟。但基金公司人士則普遍擔心銀行系基金的出世將對非銀系基金公司未來的發售構成威脅,并加速基金業的整合。 儲蓄資金進入股市? 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之后,商業銀行體系內的巨量儲蓄是否會由此進入股市呢?接受采訪的銀行和券商人士普遍對此謹慎樂觀。 記者采訪獲悉,盡管《試點辦法》對試點的銀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募集和管理的基金類別并無特別限定,但傾向于新設立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希望初期更多地募集和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市場基金。畢竟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是商業銀行熟悉的市場。更何況,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市場基金的低風險特征亦較為適合儲蓄族。 招商證券一位人士認為,雖然“一行兩會”有關負責人認為此舉可以有效分流儲蓄,為資本市場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力量,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但此舉能否為股市引入增量資金還有待其它政策明朗。只有在股市產生財富效應的情況下,銀行系基金公司等場外資金方會進場。 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認為,目前的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基金管理公司,在現有的股權結構下很難大發展。言下之意是,現在基金公司的大股東多為證券公司和信托公司,而證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的現狀決定其控股的基金公司難以大有作為。而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則有利于其控股的基金公司健康發展。機構投資者的壯大則有利于資本市場的運行。 非銀系基金公司擔心發售 正當各商業銀行為即將擁有控股的基金公司而群體亢奮之際,非銀系基金公司則開始擔心未來可能面臨發售困境。 一家老牌基金公司負責人稱,《試點辦法》已明確規定“試點初期,銀行系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證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類型的基金。”這意味著銀行系基金與其它基金公司的業務范圍并無區別。而目前銀行是基金發售的主渠道,一旦銀行系基金公司出世,非銀系基金公司的基金發售尤其是貨幣市場基金發售將面臨較大困難。 多位接受采訪的基金公司人士均持相同觀點。盡管《試點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在銷售期安排、服務費率標準、參與基金產品開發等方面,提供優于非關聯第三方同類交易的條件,不得歧視其他代銷基金,不得有不正當銷售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但銀行沒有理由不優待扶持旗下的基金公司。工行基金托管部一位人士坦言,控股一家基金公司對商業銀行而言意義非凡。與基金公司合作,不僅要和基金公司分享自己的客戶且只能獲得有限的回報。一旦商業銀行擁有自己的基金公司,客戶就在體內循環,節省了大量客戶開發成本。這將有效提高客戶對銀行的價值。 深、滬交易所有關部門負責人則稱,LOF和ETF等創新基金的發售業績已表明,銀行作為基金主發售渠道的作用正在減弱,券商的代售業績正穩步上升。 本報記者 謝艷霞 - 相關鏈接 8條禁令加設防火墻 本報訊 (記者謝艷霞) 銀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一旦成立,如何在銀行及其關聯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加設防火墻呢?風險隔離制度成為“一行兩會”對銀行系基金公司關注的重點。 《試點辦法》為此制定了8款鐵律,嚴格要求商業銀行按照“法人分業”的原則與其出資設立的基金公司之間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制度,并嚴令商業銀行不得越過股東會和董事會干預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與此同時,《試點辦法》還要求銀行系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須與商業銀行脫離工資和勞動合同關系,不得相互兼職;銀行系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得用于購買其股東發行和承銷期內承銷的有價證券,且商業銀行不得擔任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托管人。 銀監會和證監會還將聯合制定商業銀行與其設立的基金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實施細則等有關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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