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寵愛聯通收益計劃 法規不明基金無奈卻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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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9日 07:25 證券時報 | |||||||||
□ 本報記者 程林 32億元的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收益計劃,很可能是我國固定收益品種創新的新起點,它甚至可以說是我國第一例標準化的資產證券化(ABS)產品。然而,我國100多家基金都未出現在認購名單之列。
法規限制基金卻步 中國聯通的發行條款已算非常不錯,在存續期175日的聯通01產品中,預期年收益率為2.55%,在存續期為354日的聯通02產品中,預期年收益率為2.80%。而與此對照,我國一年期央行票據利率僅在1.3%左右。業內認為,聯通ABS產品在安全性上也應無問題,本次發行,中國銀行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而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給予了該產品AAA的最高標準。 權威人士透露,本次中聯通的發行,引起了許多大機構的關注。上海的企業年金以及社保基金,都購入了大量的份額,然而,國內的基金和保險資金卻未得到其各自主管部門的同意,投資于ABS產品。 據介紹,保險公司相當青睞中聯通ABS產品,因為其不關心產品的流動性問題,往往是準備持有到期的,但是,出于謹慎考慮,保監會此次并未同意保險資金介入;而在基金層面,有關部門與監管機構溝通的結果是,監管機構內部意見還不明確,由于以后固定收益、資產證券化產品創新將層出不窮,因此監管機構的困惑在于,是出臺一個統一的投資此類產品的規定?還是一個產品就出臺一個規定? 而在監管機構態度未明確之前,基金并不能越雷池半步。 基金的尷尬 在過度的風險累積在銀行等間接融資渠道后,央行以及各主管部門的態度已很清晰,即利率市場化和融資市場化已不可避免,由市場來承接和分散風險。一位貨幣市場基金經理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市場是有創新需求的,而貨幣市場充沛的資金面也為創新打下了基礎,然而現在由于缺乏主管部門明確的許可,基金在創新過程中往往難以發揮。 據了解,本次中國聯通收益計劃,是由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會同中金,歷時兩年開發的一個新型產品。屬于一個“特別批準項目”,同時,由于是首宗產品,考慮到市場吸引力,它的條件是比較優惠的。 由于是私募,此次聯通ABS的募集說明書并未對社會公開。一位債券基金經理對記者解釋,中國聯通收益計劃募集資金用于購買未來特定季度的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中不超過基礎資產預期收益金額的收益權,收益權所產生的現金流,將用于向計劃份額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投資收益。 資產證券化的要點在于風險隔離,本次中金特別設計了一個SPV,用以從發起人處購買資產,與聯通CDMA原始權益人隔離風險。“SPV即中金管理的理財計劃,通過信托關系,回避了法律上的障礙。”權威人士表示。 “中聯通ABS的收益性、安全性都是不錯的,可是現階段基金還不能買。”一位貨幣市場基金經理分析,中聯通ABS產品,在流動性上有一定缺陷,由于只能在上交所進行大宗交易,因此流動性會有不足,但是如果結合產品特征、安全性、流動性考慮,一些基金特別是短債基金,買來長期持有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目前貨幣基金不能拿聯通ABS,這與估值法有關,出于降低波動性需要,貨幣基金不能買在交易所上市的品種,當然我認為,債券基金買ABS是比較合適的。”中銀貨幣基金經理黃健斌表示。 投資難題 大成債券基金經理陳尚前表示,中聯通ABS固然有流通性、規模上的缺陷,但中行提供擔保、年收益接近3%,這些條件還是可以,安全性也比短期融資券要好,諸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應該批準它們選擇此類產品;何況未來固定收益產品的創新會越來越多,如國開行的ABS產品馬上就要發行,如果基金長期不能在此有所作為,對業績無疑會有影響。 “中聯通ABS交割實行T+2,表明上交所實際上對中聯通ABS也拿不準。”一位基金經理認為,創新一定程度意味著風險,而該產品目前只對機構交易,在投資該業務前機構必須簽署風險揭示書,同時該產品份額實行非擔保交收,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對“聯通收益計劃”余額事先不實行檢查、控制,相關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也不實行中央擔保交收,轉讓合同履行風險由交易方承擔。 不過,權威人士表示,在交易所進行大宗交易,是此類ABS產品的暫時計劃,下一步有可能在全國券商間就此類產品設立一個專門的交易市場。該人士表示,固定收益產品的創新將是我國證券市場下一步的重點,而在初期,它的收益肯定是大于風險的,當然,創新的產品需要機構資金的支持,這是一個相互配合的過程。 “企業年金、社保基金的決策比較快,這使得它們更容易參與到新品種之中。”權威人士說,而對于基金等面向大眾公開募集的產品來說,管理層對它們穩定性、安全性的考慮是第一位的,必須減少由于基金自由操作造成的違規風險,然而,在創新品種不斷出來的今天,如何將監管與及時適應市場創新結合起來,已成為新的難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