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證監會不降低對沖基金門檻 最低認購金額不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08:34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李亞 發自深圳 香港證監會近日公布對《對沖基金指引》咨詢文件的咨詢總結。香港證監會表示將繼續維持目前單一對沖基金最低認購額5萬美元的規定,同時也不會放寬對沖基金的借貸抵押水平。
由于對沖基金近兩年在香港數目增長迅速,因此有對沖基金經理期望香港證監會將單一對沖基金最低認購額由5萬美元下調到3萬美元,并提高將其資產抵押給券商的抵押比率水平,以方便對沖基金在香港的發售。不過,香港證監會在接到11份由從業人員及專業團體提交的意見書后,還是作出了維持原有條例的決定。 “沒有放寬最低認購額門檻不會影響基金的業務,因為即使放寬也未必會大量吸引新的投資者。”怡富基金投資資訊總監崔永昌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香港證監會在文件總結中表示,提交的意見書中對最低認購金額門檻意見不一,擁有基金工作背景的人士希望能降低有關門檻,以擴大他們的對沖基金零售業務范圍,而在第一線從事對沖基金零售的工作人員,如經紀和投資顧問,則反對降低門檻。他們的理由是投資大眾目前仍沒有熟悉對沖基金的投資特點和風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