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生變首家貨幣經紀公司推遲登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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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06:29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韓圣海 發自上海 距《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公布已1月有余,但首家貨幣經紀公司開張至今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昨日,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毅聯匯業合資的貨幣經紀公司
此前,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毅聯匯業早就達成了初步協議:未來合資公司中,外匯交易中心和毅聯匯業占股比例分別為51∶49,注冊資本金則為人民幣8000萬元,其董事長將由中方委派,而總經理則由外方擔任,外方將擁有公司管理權。市場甚至更有言之鑿鑿的消息稱,從德利轉投毅聯匯業的BennyLukj將出任合資貨幣經紀公司的CEO。 而在股權比例發生變化后,包括注冊資本金及人事等一系列安排陡生變數。知情人士稱,只有在股權比例確定后,諸如董事長、總經理人選安排才可能塵埃落定。知情人士還透露,新的合資公司中,可能的股權安排是中方占67%,外方為33%。 上月初,中國銀監會《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規定外資公司申請前連續三年盈利且每年稅后凈收益不低于500萬美元,要從事貨幣經紀業務20年以上、經營穩健,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而對中方僅要求是依法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從事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等代理業務5年以上,但《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并沒有就合資比例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比照申請條件,外資股東毅聯匯業是老牌貨幣經紀公司,各方面均符合條件,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則在兩年前就已拿到了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牌照,也符合申請規定。 雖然中外資股東尚在股權安排方面談判,但首家合資貨幣經紀公司的出世卻已是大勢所趨,管理層已經對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毅聯匯業的合作基本持認可態度。 值得一提的是,繼銀監會今年8月份頒布實施《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后,《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也于近日通過,這將進一步促進我國貨幣經紀公司的建立與發展。中國銀監會強調,貨幣經紀公司作為媒介交易的機構,對其經驗、信譽和從業人員操守的要求都非常高,要按市場化原則大力引進專業人才,要切實將風險監控貫穿于整個交易過程。 上述知情人士還告訴記者:“待雙方談定股權后,就可能順利拿到牌照,估計時間也不會太長,新公司名字已初步擬定為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中方資金將由財政部門劃撥,合資公司采取公司編制,目前劃定進入合資貨幣經紀公司的相關人員已就業務和客戶資源等方面進行準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