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向社會公開才能有效施行財務監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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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7日 09:00 新京報 | ||||||||||
日前,隨著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報告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一個個觸目驚心的問題被公之于眾。 對此,本報前日社論提出要加強人大對預算執行過程的監督和問責。這當然是非常有必要的。除此之外,我們認為,還應加上一條,就是將每年的預算編制和使用情況也向社會公開。因為,既然要監督,就必須知情,而要知情,就必須公開有關的預算信息。如果沒
事實上,公開透明也是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在公共財政下,政府的所有開支都要由預算公共資金統一安排,向社會公布。原因很簡單,政府財政來源于納稅人的交稅,納稅人有權知道錢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特別是隨著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建立與運行,必然要求財政預算公開化。 然而,與上述公開的要求相反的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財政公布的還不夠。不要說普通百姓,就是人大代表也未必全部了解。每年的人代會,政府向人大提交的預算報告比較簡單,代表只知道教育要用多少錢、醫療要用多少錢,卻不知道它們分別要花在哪里。此外,還有預算外支出,因為它們并未納入國家預算,幾乎成了一個“黑洞”,人們根本不清楚它們是怎么使用的。這部分資金數額巨大,在有些單位,甚至比預算內資金還多。 眾所周知,財政預算不公開,容易導致職務腐敗和決策失誤現象的發生。比如,沒有約束的接待費預算很容易導致“吃喝風”和貪污受賄;缺乏監督的工程預算則很容易導致政績工程、腐敗工程的上馬等。以這次審計情況來看,前者如廣東吳川市,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該市教育主管部門在一年半時間里,“吃”“分”教育經費600多萬元,平均每天報銷的招待費高達4000多元。后者如湖北黃岡市,該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弄虛作假,挪用國債資金1167萬元,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10畝,興建“形象工程”——東方廣場。 所以,要防止預算腐敗行為,就必須加強對財政預算的管理和監督。無疑,預算公開是實行有效管理和監督的必要前提。只有公開的監督寓于財政預算的全過程,才能有效地防止各類預算“黑洞”問題的發生。從目前來看,應逐步做到政府預算收支計劃的制定、執行以及決算的形成等過程都向社會公開,讓公眾知情,方便人大代表開展審查和監督;在公開的同時,進一步細化預算,將所有的預算指標都核定到具體項目,使大家清楚要辦哪些事,用多少錢,怎么用錢,做到責、權、錢的統一。 一些省市已開始在這方面進行探索。在今年的廣東省兩會上,省政府交由人大代表審議的就是一份非常細化的預算草案,所有政府財政的預算,包括結算的每一個項目,全都列出一個明細表來,這在全國開了一個先河,被人們稱為“陽光財政現象”。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一些人大代表也建議政府向社會公開財政預算。 預算應該公開化,而且也必須公開化,接受公眾和社會的監督,這不僅是建設公共財政的要求,也是根治財政腐敗的不二法門。 本報特約評論員 鄧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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