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少房地產中介機構最近在路邊“掛牌”推廣一項“新業務”:收購拆遷戶的拆遷支票或專用存單。記者近日在華僑路走訪了幾家中介公司,發現這種極不規范的操作暗藏著許多矛盾和糾紛的隱患,而房地產市場管理處和有關銀行都表示,應嚴格禁止這種炒賣拆遷戶頭牟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在房地產市場馬路對面的一家中介公司,記者問一位經理,自己有6萬元拆遷專用存折想套現,怎么個辦法?對方說,沒問題,你拿過來,當天95折付現金,三天內96折付現金。記者表示不劃算,小老板說已經很高了,以前要扣10個點的。在這條“房產中介一條街”上再往前走,又走進一家小鋪子,問有沒有拆遷支票或存折賣,回答說有兩張“線索”,大概15萬,給你便宜2個點。原來中介公司是這樣套取差價的。記者問他,用這種存折買房后會不會引來糾紛,老板回答說:你放心,我們“一條龍”服務,什么環節都能搞定。
對炒賣拆遷戶頭牟取差價的情況,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和市拆遷辦的人士均認為,這是貨幣化拆遷中出現的新問題。政府為激活房地產市場,對貨幣化拆遷的補償款,用專用存折專項存儲,只有在再次購房時,才能變現。有些拆遷戶可能有第二居所,想把存折上的死錢盤活,一些中介機構乘虛而入,低價買進來,提高兩三個百分點賣出去,成交一筆,獲益不少。經辦銀行的同志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炒賣人民幣的生意,是違法的。買這種記名存單的人看上去占了一些小便宜,但法律保護的是存單的記名人而不是買存單的人,一旦賣單的記名人不認賬,吃虧的還是買單人。齊煒王靜志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