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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巍:換個角度看恩格爾系數的下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4:18 《中國金融》
- 張 巍 國際上通常用恩格爾系數來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qū)人民生活水平的狀況。它主要表述的是食品支出占總消費支出的比例隨收入變化而變化的趨勢,揭示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支出之間的相關關系,說明了經濟發(fā)展、收入增加對生活消費的影響程度。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標準,恩格爾系數在60%以上為貧困,50%~60%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為富裕,低于30%為最富裕。因此,恩格爾系數成為反映居民生活水平和判斷消費結構層次高低的一個重要指標。恩格爾系數越小,消費結構的層次越高;反之亦反是。 城鄉(xiāng)居民恩格爾系數呈逐年下降趨勢 我國居民消費的恩格爾系數自1978年以來一直呈下降趨勢,特別是近十年來尤為顯著。 從城鎮(zhèn)居民看,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吃在中國人生活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小了,表現為食品消費比重大幅度下降。城鎮(zhèn)居民恩格爾系數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 2001年的38.2%,下降了19.3個百分點;再由2002年的37.7%下降到2006年的35.8%,下降了1.9個百分點。恩格爾系數逐年下降,跌破了40%的大關,食品消費不斷由吃飽向吃好轉變(見表1)。 從農村居民看,恩格爾系數已下降到50%以下。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2001 年的47.7%,下降了20個百分點;由2002年的46.2%下降到2006年的43%,下降了 3.2個百分點。農村居民生活消費的恩格爾系數下降,成為繼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農村居民總體生活消費由溫飽邁入小康門檻的重要標志(見表2)。 用恩格爾系數考察居民生活水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用恩格爾系數判斷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雖然具有一定的科學依據,在某些時期可以作為體現居民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指標,但是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需要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予以必要的關注,進行具體分析。 如用恩格爾系數單一指標衡量生活水平,容易掩蓋居民間的生活差距 眾所周知,近些年來我國社會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一直在國際公認的警戒線徘徊。尤其是,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形成了不同的收入群體、不同的需求結構及消費傾向,即高、中、低三個不同的消費群體,每一消費群體具有不同的消費特征,形成不同的消費層次,由此對消費品和服務供給的需求形成多元化,對經濟結構和經濟增長也產生了不同的影響。 據統(tǒng)計,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消費群體呈金字塔狀分布,2006年處在金字塔頂端的高收入階層恩格爾系數已降至27.3%,低于全國平均水平8.5個百分點,基本達到發(fā)達國家的水平,所進行的消費是一種富裕型消費。處于金字塔中部的中等收入階層,恩格爾系數在38%左右,這部分消費者的收入基本穩(wěn)定,其消費正在由小康型向富裕型、數量追求型向質量追求型轉變。處于金字塔底部的低收入階層,恩格爾系數在46%左右,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約 12個百分點。 因此,少數高收入群體不斷增加的高消費,拉高了居民對于食品以外領域消費的平均數字,容易掩蓋大多數中低收入人群在這些領域實際消費不足的事實,在當前社會收入分配差距尚未受到有效控制情形下,在分析與判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時,不能將恩格爾系數下降簡單與大多數人生活水準有了質的提升相提并論。 從消費結構看,2006年城鎮(zhèn)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已下降到35.8%,屬于小康水平,而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仍達43%,屬于溫飽水平,其消費支出仍以衣、食、住等生活必需品為主。如果再加上實物商品以外的文化、教育和服務等方面的消費,城鄉(xiāng)消費差距更加懸殊。因此,無論從消費的總量、結構還是質量上看,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都遠遠低于城鎮(zhèn)居民的水平。 再者,當今社會職業(yè)階層結構越來越多元化,高收入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差距明顯。對于一些高收入家庭來說,食品支出可以忽略不計;但對于那些低收入居民家庭和下崗人員,絕大部分支出的內容仍然是生活必需品。 應考察近幾年居民生活消費結構的變化造成恩格爾系數下降的原因 居民消費包括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近幾年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服務性消費支出大幅度增加,尤其是居民用于住房、教育與醫(yī)療消費的比重大幅增加,自然要降低其他消費尤其是商品性消費的比重。這恰恰是生活負擔不斷加重甚至超出部分居民承受能力的體現。 第一,服務消費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不斷提高。目前我國人均GDP已跨過2000美元大關,在這個發(fā)展階段,居民消費的特點是實物消費比重逐漸降低,服務性消費比重不斷提高。近年來,我國居民對服務性消費需求不斷上升,消費支出逐步向服務性消費領域分流,家庭服務社會化趨勢更加明顯。 2006年城鎮(zhèn)居民全部消費性支出中,服務性消費支出2441元,比上年增長9.7%,占消費性支出的比重由2001年的24.8%提高到28.1%,提高了3.3個百分點。一些大中城市居民這一比重已超出三分之一。 第二,近年來,我國城鎮(zhèn)居民居住支出在總消費中的比重提升很快,人均居住支出占總消費支出的比重由1990年的4.8%提高到2006年10.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4%提高到7.7%;農村居民居住支出自1993年以來一直維持在 13.9%~16.4%的高水平,成為僅次于食品居第二位的主要支出。這幾年正是我國居民購房的高峰期,但是在房屋支出中,工薪家庭往往背負著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的銀行貸款,月供固定支出占工資收入的一半以上,恩格爾系數自然趨于下降。 需要強調的是,居住支出的統(tǒng)計口徑和方法與人們的想像有很大出入。統(tǒng)計中的居住消費支出并不包括居民的購房支出,只包括與居住相關的日常性支出,如房租、水電煤燃料、房屋裝修等,而居民購房支出是作為固定資本形成來處理的。而事實是,人們收入中越來越大的部分用于住房消費,這將對一般消費品有很大的擠出效應。由于預期房地產價格將會繼續(xù)大幅上漲,貸款利率不斷上升,許多家庭會抑制其他消費,以積攢首付款和支付月供款。過高的首付款和月供支出明顯擠出了工薪階層的消費需求,絕大多數購房者紛紛削減了其他商品和服務的消費。這嚴重削弱了我國刺激內需的政策效果,成為擴大居民消費需求的重要障礙之一。 第三,居民食品消費比重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及醫(yī)療消費支出的過大擠壓所致。據2006年發(fā)布的一項針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八大城市的調查顯示,當前我國家庭子女教育的支出比重占家庭總收入的近三分之一,農村家庭用于子女的教育花費雖不到城市家庭的二分之一,但占家庭總收入的比重卻最高;近些年來我國醫(yī)療衛(wèi)生消費占居民個人支出的比重也不斷提高。所有這些都表明,當前我國一些地方恩格爾系數有所下降,并不意味著居民用于享樂的消費增加了,而是由其他方面支出的擠壓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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