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朝華:何謂窮人的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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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9日 08:43 新浪財經 |
韓朝華,1953年9月生于上海;1969年3月到內蒙度和林格爾縣舍必崖公社插隊;1973年入伍,1976年復員;1982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經濟系;1987年7月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同年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做研究工作至今,研究員。 6月26日-7月2日,新浪財經把一周的時間留給韓朝華。----編者按 何謂窮人的經濟學 6月29日 星期四 文/韓朝華 今年兩會結束后,幾乎在一夜之間,“窮人的經濟學”一詞爆炸般地在國內媒體上傳開,成為又一個搶眼的關鍵詞。與此相關,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西奧多·舒爾茨在中國的名聲也越出了經濟學界的小圈子,為普通中國百姓所知曉。然而,細讀各類媒體上對“窮人經濟學”的解讀和評論,卻發覺中國大眾對舒爾茨老先生的解讀并不準確。因為,老先生的原話(包括他那本名著的書名)是“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而這個“Being Poor”在英文中并不是指“窮人”(窮人的英文詞是“The poor”),而是指“貧窮”或“貧窮的狀態”。這種“狀態”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社會、國家或經濟體。所以,舒爾茨這一概念的準確中譯應是“關于貧窮的經濟學”或者“貧窮中的經濟學”。總的來說,舒爾茨的這套理論是有關“窮國”、“窮社會”或“窮經濟體”的經濟理論。1979年底舒爾茨在領取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發表的著名演講就以“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為題。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舒爾茨文集《論人力資本投資》中,將他這篇演講的題目譯成“窮國的經濟學”(吳珠華譯),應該說是措辭得當的。 這里的語義辨析不是無事生非,無關緊要。因為,談論“窮人的經濟學”,針對的是社會中的一部分成員,且關注的重點在財富的分配和社會公平;而談論“窮國”、“窮社會”或“窮經濟體”的經濟學,針對的是整個社會,其關注的重點是經濟發展和生產力增長。它們分屬于經濟學中兩個不同的領域和范疇。貧窮經濟學因關注社會整體的脫貧和發展,更多地被歸入了發展經濟學的范疇。 舒爾茨關注的當然是后者。他是國際著名的農業經濟問題專家,他提出的“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主要研究各類傳統農業社會的經濟特征,目的在于揭示傳統農業社會在當代陷于落后、貧困的原因,并尋找推動這類社會發展、進步的關鍵條件和方法。 在舒爾茨看來,傳統農業社會在三個方面與現代社會不同:⑴傳統社會中,投入農業的生產要素只有基本的勞動力、土地和牲畜,而這些投入要素的主要來源是農夫們自己。而在現代社會里,被用來生產物品和服務的各類投入要素都是買來的,而且各類要素市場都很發達。⑵傳統社會中,分工不發達,人們自己生產其所消費的絕大多數產品。絕大部分的生產都屬于生計型和糊口型生產。而現代社會里,專業化和勞動分工成為現代社會的基礎之一,幾乎所有生產者的生產活動都不是要滿足自己的直接生活需要,而是要用于交換。⑶在傳統社會中,生產方式長期不變,因而人們在如何實現最佳經濟決策方面,能夠從祖祖輩輩傳下來的經驗中學到很多東西。這類經濟經驗甚至還可能被“編集”進社會的文化規范或法律之中。但在現代社會中,變化是常態,祖父或曾祖父們的經驗用處很小,甚至毫無價值。 舒爾茨認為,在傳統社會中,人們只擁有極有限的資源,但能很經濟地利用那些資源,并從中獲得最大化的產出。因為,在世世代代的試錯過程中積累起來的實踐經驗大都具有很高的技術效率(Technical Efficiency)。與此同時,傳統社會中,人們的生產活動也具有很高的配置效率(Allocative Efficiency)。因為,基于世代積累下來的經驗,生產者能根據利潤最大化的原則來選用投入生產的要素(種類和數量),并實現各要素的價格與其邊際產出相等。與此相反,在現代經濟中,技術效率和配置效率都很難實現。因為,在現代經濟中,生產技術、投入和產出的價格都變動不居,生產者沒有時間來積累能獲得那兩種效率的必要經驗。當他們隨時間的推移獲得了經驗時,生產條件已經變化,那些經驗也就隨之過時。盡管在現代經濟中,生產者們都在努力估計或猜測技術效率和配置效率,但因時間有限,他們的估計和預測往往不準,他們據此做出的決策也大都是無效率的。 這聽上去似乎很矛盾。怎么傳統經濟是有效率的,而現代經濟倒是無效率的呢?舒爾茨指出,其實不矛盾。因為,效率和勞動生產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貧窮(傳統)社會往往可以實現相當高的資源利用效率,但它們的勞動生產率卻極低。因為,人們所能利用到的資源極其有限。而在現代社會中,人們擁有大量的資本(其表現形態為大能量、高效率的生產設備),以及恰當運用這類資本的技能,因而,單個生產者的生產率大大高于傳統社會中的生產者。而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在經濟上的顯著差異正在于勞動生產率。 在舒爾茨看來,強調效率與生產率的對立并非文字游戲,它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正是由于傳統社會實際上有著很高的效率,所以在不改變技術前提的情況下,任何外部“專家”僅僅靠重新安排既存生產因素,不可能在效率上超過傳統經濟中生產者憑借經驗所能達到的水平。在發展中國家里,許多精心設計出來的發展項目所以失敗,原因即在于此。 由此,舒爾茨強調,持續的經濟增長只是一種近代現象。人類社會曾經在長達數千年的時間里處于近乎停滯的狀態,僅僅在最近這不到兩百年的時間里,人類社會才發現了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途徑。經濟發展不是一個增加投入的簡單問題。因為,在一種生產模式中,如果技術前提不變,一種投入要素的使用量超過一定點之后,其邊際產出將趨于下降。這就是現代經濟學中所講的“邊際報酬遞減法則”。這一法則相當殘酷。任何社會,如果不能克服這一法則,將注定陷于貧困難以自拔。在舒爾茨看來,各類窮經濟體都是受困于收益遞減法則的社會。在窮經濟體中,當資本、勞力、自然資源在技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被不斷投入生產過程時,很快就會進入收益遞減狀態。 這就是當代經濟學、尤其是發展經濟學對“貧窮社會”或“貧窮經濟體”的基本認識。這方面的專家們指出,盡管在當代世界上,幾乎所有的“窮經濟體”都已開始經濟增長,但世界上的多數人還停留在傳統的農業經濟之中,那些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上依然與其千年前的祖先沒有大的區別。于是,便有了舒爾茨那段時下被中國媒體一再引用的名言:“世界上的多數人都很窮,如果我們了解了貧窮中的經濟問題,就能深入理解許多真正重要的經濟問題。世界上的多數窮人都以農業為生,如果我們了解了農業中的經濟問題,就能深入理解許多有關貧窮的經濟問題。”(Most of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are poor, so if we knew 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 we would know much of the economics that really matters. Most of the world’s poor people earn their living from agriculture, so if we knew the economics of agriculture, we would know much of 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 由此可見,循此邏輯展開的“貧窮經濟學”焦點并不在干預性的分配政策。因為,在這方面的研究者看來,那類政策干預措施只適用于人數有限的情況。即只有當窮人只占社會人口的少數時,那些政策措施才具有可行性。而當這類救濟措施要涉及社會多數成員、貧窮成為全社會性問題時,政策救濟和再分配手段就不具有適用性。要想消除全社會性的貧窮,辦法只有一個——發展經濟。在這一點上,舒爾茨與其他經濟學家并無區別。舒爾茨的獨特之處在于,他對人力資本的積累和質量改善尤為關注。他認為,低收入國家中的貧窮以及貧富差異并不源于土地資源不夠,也不是因為土地分配不均,真正的原因在于缺乏激勵和缺乏農業科技的投入。“在改善窮人福利上的關鍵因素不是空間、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質量,提高知識水平。”為此,舒爾茨主張,低收入國家應當將一切能夠提高國民人口質量的措施視為促進經濟發展的投資,這包括照顧兒童、發展教育和改善民眾的健康等等。總之,從再分配或保護“窮人”的角度來理解舒爾茨的“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是欠準確的。 那么,在經濟學中,有無“窮人經濟學”一說呢?有的。 早在1849年,英國曾有一位名叫納索·西尼爾(Nassau Senior)的經濟學家,他極力抨擊那些為行業工會和最低工資法辯護的人,稱他們是在搞“窮人經濟學”(Economics of the Poor)。而他的反對者們則反唇相譏,稱西尼爾及其同伴們所熱衷的是“富人經濟學”(Economics of the Rich)。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是應該堅持放任自由,保證市場機制的充分作用,還是應實行一定的政府干預,以避免市場競爭導致社會利益分化過大。 這一分野很有代表性。總的來講,“窮人經濟學”大都關注市場競爭中的弱者,主張實行一定的政府干預來校正市場失靈,并強調社會公平的重要性。而“富人經濟學”多關注促進創新、增進效率和推動發展,反對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來隨意干預經濟運行,并強調鼓勵自由競爭的重要性。在經濟學的演變史中,這兩種傾向始終存在,雙方的影響力也是此消彼長,三十河東,三十年河西,并無絕對的正確與否或道德高下之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二十世紀中期,凱恩斯主義和福利國家政策曾是主流。當時,各國經濟政策普遍關注結果公平,并倚重政府干預,其深度和廣度可謂史無前例。但二十世紀人類社會在這方面的廣泛實踐卻證明,主張限制市場競爭、擴大政府干預以謀求公平、保護弱者的政策,其實際效果相當復雜,遠不像其倡導者的初衷那么美好。因為,政府干預往往會導致許多意想不到的副效應,而這類副效應往往是損害窮人利益的。而且,這種損害還大都主要落于最窮、最弱勢的群體身上。例如,實行最低工資法的結果是保護了工薪階層中的熟練技術工人(工人中的上層群體),卻使那些身無長技的非熟練工人就業變得更加困難,因而最低工資法最終成了惡化非熟練工人生存狀態的措施。又如,政府限制最高房租的管制措施本意是要為低收入的窮人控制房租,但這類干預措施所導致的長期后果是可供出租的房屋數量變少,低收入的窮人更難獲得合適的住房。 從各國在扶貧、脫貧方面的經驗來看,要使“幫助窮人”的政策具有可行性,必須限制“窮人”的范圍和數量。只有那些“極貧者”才是真正需要扶貧、救濟的對象。所謂“極貧者”應基本上被限定在有能力缺陷或生理殘疾的群體當中。因為,這類群體往往連非正式工作都難勝任,也得不到來自社區或家屬的幫助。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中,這樣的極貧者只能是少數。如果“窮人”的定義被放寬,“窮人”成為社會中的多數,“救濟窮人”的政策本身就會變得沒有意義——社會不可能對多數成員提供特殊救濟。其實,任意擴大“窮人”的范圍,不切實際地鼓吹保護“窮人”,往往是一些左派政客蠱惑人心、拉攏選民的競選策略。所以,在思考“窮人經濟學”時,需要警惕那種以扶助窮人、保護弱者為借口而要求在社會中擴大救濟面、甚至為社會多數人提供救濟性保護的主張。那樣的政策主張一旦被付諸實施,其后果之一通常是使真正的極貧者得不到較好的救濟,甚至根本得不到救濟。 而對于一般的低收入者(窮人)來講,真正需要的,或者說最需要的,并不是救濟性的保護,而是經濟發展和生產率的提高。可以說,與所有其他社會階層(如企業家、各類專業人士、熟練技術工人、中上層公務員等)相比,普通窮人是最需要、也最能從經濟發展和增長中受益的階層。有人比較美國和印度之間的收入分配結構后發現,兩國上層社會之間的生活水平差距遠沒有兩國下層社會之間的生活水平差距大,美國“窮人”的生活水平遠遠高出了印度“窮人”的生活水平。同時,在美國,“窮人”在人口中只占少數,而在印度,“窮人”屬于人口的大多數。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印度的經濟水平提高到美國現有的水平,誰的境況將得到改善呢?無疑,所有社會階層的境況都能得到改善,但改善程度最大的將是低收入階層,而高收入階層的狀況改善將是最少的。因此,窮人將是經濟發展的最大受益者。 在不少國家的發展過程中,都曾有一些左翼批評者聲稱,經濟的發展沒有惠及低收入階層,“窮人”未能隨經濟發展而受益。但是,這些批評家實際上都忽略了最貧窮階層的情況。因為,在工業化的早期階段,經濟增長所導致的主要變化大都集中于兩個方面:新型職業的產生,以及人口從鄉村和非正規經濟部門向正規經濟部門的轉移。這時,即使整個經濟的增長速度很高,但既有工業領域內或城市里原有普通居民的工資卻可能上升很少。而那些左派批評家們只強調在工業領域和非正規經濟部門里工資沒有上升,卻巧妙地忽略了一個事實,即大批人口正在或已經從傳統的、長期停滯的經濟領域轉入正在迅速成長的經濟領域和城市,并因此而在生活狀況上獲得了顯著改善。所以,那類左翼批評者的看法實際上只反映了一部分利益集團的訴求,并不一定符合整個社會的實情。 另外,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窮人”或弱勢群體還需要政府的一種服務——法治秩序。在這一點上,歷來有一種認識誤區,即認為法律只反映富人利益,僅對富人有利。其實,缺乏法治的社會環境對“窮人”的傷害遠遠超過了對“富人”的傷害。因為,富人或強勢者擁有金錢和其他權勢,即使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護,也有較多的手段和條件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窮人和弱勢群體,無錢無勢,若無法律保護,在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束手無策,一籌莫展。“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就是那種狀況的寫照。這說明,在政府不能有效保護私人產權的社會中,窮人和弱勢者注定是“優先”的受害者。因此,在制度上厘清強者、富人的權勢界限,為弱者、窮人的權益和財產留有足夠的安全空間,不允許任何人或集團為自己的利益濫用權勢和財力,是窮人最需要的政府服務之一。可以說,切實保護私人產權的理論是地地道道的“窮人經濟學”。 總之,“窮人”需要經濟發展,也只有經濟發展才能造福“窮人”。任何有助于促進經濟發展的措施,如鼓勵投資、激勵競爭、避免過多政府支出、吸引外資、保護私人產權等等,都是有益于“窮人”的;而任何有礙于經濟增長、投資、積累、創新的措施,無論其動機如何,都將貽害“窮人”。 “窮人經濟學”不同于“貧窮經濟學”,但又與貧窮經濟學密切關聯。因為,對“窮人”而言,最有利于其脫貧致富的途徑只有一條,即發展經濟,提高生產率。而要實現這一點,只能靠自由競爭、市場經濟、優勝劣汰、完善法治。可以說,真正的“窮人經濟學”首先應是鼓勵經濟發展的經濟學,促進生產率提高的經濟學,建立和完善法治的經濟學。任何偏離這一方向的理論或政策主張都是南轅北轍,緣木求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