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寶康:讓個稅修正成為公民教育良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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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6日 14:31 文匯報 | |||||||||
嚴寶康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開始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以每月1500元作為個稅起征點并付諸實施,我們每人每月將最多少繳稅315元。這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雖然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得益,但更大的得益應該視作是一次公民教育的良機。
通過個稅法修正,讓每個納稅人明白“納稅光榮”的道理,既要靠每個人的自覺,又要靠制度設計激勵人們繳納個稅,誰不繳稅或偷逃稅應視作可恥現(xiàn)象。借此也可培育公民的權利意識,每個人在履行納稅義務后,就應該獲得相應的權利,維護和張揚這種權利是必要的,也是法律應予保障的。 雖說國家從公民收入中扣繳的稅款是無償?shù)模@并不代表在將納稅人上繳的稅款集中后,就可以任意使用。稅務部門可以按照法律拿走稅表所規(guī)定的每一分稅款,但不能沒有使用稅款的理由,更有義務讓每個具體的納稅人了解稅款使用情況。加拿大在1993年《稅收指南》中,對聯(lián)邦政府征收個人所得稅1加元錢是這樣說明的:26分用于支付老年金、失業(yè)金;24分用于支付財政債務;17分用于聯(lián)邦政府財政轉移到省政府;13分用于聯(lián)邦政府日常活動;7分用于國防;8分用于社會活動;2分用于對外援助;3分用于其他方面。這是對納稅人權利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