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決能源瓶頸 不是簡單的定價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8:01 解放日報
●主持人:本報記者 支玲琳 ●嘉 賓:肖國興(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導) 新聞背景:即將上報國務院的《能源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將“市場調節為主導”的能源定價原則寫入其中;而各方希冀以改變現行能源管理體制“九龍治水”格局的“能源部”,盡管在本周公布的“大部制”調整方案中未有現身,但是國家能源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成立,多少還是給了人們一線希望。 雖然緩慢,但是不可否認,能源改革正在逐步推進。但是,能源領域復雜的利益關系如何才能理順,一部法律能否完成能源價格市場化道路,最終怎樣的改革結果才能讓各方都信服接受?面對諸多疑問,參與多部能源法規起草工作的肖國興教授有著自己的看法。 主持人:價格改革是能源機制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人們關心最多、爭議最大的。很多學者,哪怕是頂著被罵的“危險”,還是紛紛堅持說,“中國能源價格偏低”,“一定要漲”。如果真是價格倒掛,那么一旦市場定價為主,豈不是肯定要漲價? 肖國興:“漲價論”在某個角度上是正確的。因為,在反映資源稀缺性、供求關系和環境成本等問題上,目前的價格形成機制的確存在缺陷。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價格需要放開,要用價格杠桿來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因為高價必然要求全社會節約消費,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對控制能源消費的總量而言,肯定是有益的。但不可否認,其公平性會受到質疑。 首先,在當前能源消費需求大于供給的情勢下,在一個本身缺乏競爭、市場機制發育并不完善、壟斷部門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市場中,盲目的、急于求成的價格放開,帶來的可能并不只是高價。一旦價格放開,還可能進一步強化壟斷部門的定價權力,促使其轉變為真正的市場壟斷者,甚至造就出新的寡頭。 再者,像供電、供氣,這在世界范圍內都被認為是公共事業或公共服務。一般的理論都認為,定價的原則應該是合理成本上加一點微利。一方面,政府依法征稅,取得稅收,就應當擔負起向納稅人提供公共服務的義務,讓承擔公共服務的機構履行相應義務;另一方面,大的壟斷企業既然已經享受到了由行政壟斷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那么是不是也應該肩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呢?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